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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屋的注意事项
  1、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其次,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迅速,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但是,如果大家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贷款没有还清的话,那么,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转让呢?本文就为大家推荐几种转让有贷款的房产的...
不能接受房屋质量修理方式怎么办?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有法律规定赔偿?   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1)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房屋的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1、公摊面积有哪些?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
可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买房吗?
  一、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有法律效力吗?   沪律网网友提问:我可不可以以自己未成年孩子的名义来买房呢?给未成年人买房又该如何买?   沪律网律师回答:可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买房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活动。那么对于买房这种行为,涉及到的标的数额高 ,手续比较繁杂 ,必须由他的监护人来代理完成。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是能...
房屋买卖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
房地产投资介绍
   核心内容:房地产买卖投资,是现今比较热门的一个投资方向。由于中国人传统以来对于房产的看重,使得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断的升温,下面,沪律网胡培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房地产买卖投资的相关内容。   投资房地产的方式、程序规定   一、投资获得房地产的一般方式   从一般意义上讲,投资者投资房地产,主要有两条途径、四种方式。 两条途径是指:基本建设途径和房地产开发途径。四种方式是指:基本建设途径中的基本建...
一幢楼为什么会存在多个公共面积分摊系数?
  【问】   我去年在一幢商住两用楼中买了一个商铺。最近,我偶然发现,那些购买住宅业主的公共面积分摊系数和我的不一样。为此,请问一幢楼是否会存在多个公共面积分摊系数?   【解答】   公共面积的分摊系数是由楼的使用功能来决定的。因此,一幢楼房有一个或多个公共面积分摊系数是完全有可能的。一般来说,单一使用功能的住宅楼,公摊系数只有一个。如是两种使用功能的商住楼时,由于各层布局不同,公用建筑面积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费应由谁承担?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国务院在1998年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由此说明发展商是...
四大疑问破解房地产三级市场尖峰时刻
    特别关注:     ●深圳二手楼交易面积已经趋近于新房,占楼市半壁江山,更有业内人士大胆估计,2006年二手房交易将有可能超越新房,难道二手楼市是今后两年耀眼的金矿?     ●深圳地产二手楼中介阵容迅速膨胀,品牌公司迅猛圈地扩张,开发商和二级市场代理商开始“强势进入”,市场竞争已经白热化,深圳近300家三级市场代理商将如何突围?     ●市场空间大,...
在建工程和房屋期权能否进行典当?如可以,有什么特殊要求?
如果是法律意义上的典权,显然是不能设定的。因为典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标的物为目的而设定的,而在建工程和房屋期权都不是可供使用的物,无法设定典权。如果是作为债的担保,即设定抵押权,就属于在建工程和房屋期权抵押,可以按在建工程和房屋期权抵押的办法处理。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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