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咨询:我已经在银行以商业性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贷款期限是20年,现在还有7年就还完款了,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按2014年我市的贷款政策,贷款人连续交缴公积金半年以上,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还款在一年以上)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但公积金中心在计算借款人偿还能力时,要将借款人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月还款额扣除,按扣除后剩余的偿还能力计...
本人44岁,姓王,夫人40岁,在一国有贸易公司工作,年收入20万左右,妻子在一国有大型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税后每月收入12000元,比较固定,无其他收入来源。
个人现有150平米住房一套,全款付清,目前市值650万左右。2009年购入20多万轿车一辆,平时夫人上下班代步,本人有公司配车一辆。目前另购买单位内部集资房一套,140平,无大产权,已付款70万,尚余40万未支付。
家庭现有存款100万现金,另有市值80万股票...
导读: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本文是一则关于商铺性个人住房二套房认定的标准通知: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导读:从七个案例中解析被认定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自己有住房 以子女名义购房
案例:安先生名下有一套住房,夫妻俩想为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国十一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安先生家庭用儿子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也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
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公布后,14日上午公积金服务热线与网上咨询就收到了大量问询电话。据了解,市民资询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是否有变化,二是取消强制性机构担保如何落实。
首套还清可贷二套
对于公积金贷款支持首套房与改善型二套房方面,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文件对此意见非常清晰,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
6月4日晚,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对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重新作了规定。笔者认为,该通知的出台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通知还规定,借款人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
一、司法拍卖房屋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房屋原所有权人的身份背景
大家都知道,司法拍卖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当前大部分是由于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或者沾染高利贷跑路所引起,如果房主是循规蹈矩做生意投资失败,人品可靠还好,但如果原房主是因为放高炮或者黑社会背景临时跑路,那么你通过法院拍下了他的房屋,如果碰到不讲理的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