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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致业委会:关于在物业更替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原来的物业与相关的单位签订过什么样的协议?新的物业是承认还是不承认?比如,和自来水公司的协议,和供暖单位—大唐热电的协议,和供电局关于高压自管部分的协议,和杨庄中区的一级开发商—兴华开发的协议,与区人防办的协议,与邮局的协议,与歌华有线的协议等等,都需要重新考虑。   2.新的物业进驻后,对原开发商所拥有产权的面积,是否要收取物业费?比如说,未被公摊的面积,从产权角度讲还是属于开发商...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与业主出现纠纷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以及小区业主维权意识的加强,业委会越来越多地被推到了小区维权的第一线,小区业委会成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对话的全权代表。业主们推选业委会成员时,本是相信他们会为业主们全心全意地着想,但是随着业委会权力的不断扩大,却出现了个别业委会成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情况。当初选举业委会的初衷在此时已经变得完全相悖。   望京小区的赵女士告诉记...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导读: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沪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所需要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
业主委员会职能
业主委员会职能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
没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对其他业也也有效
没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对其他业也也有效有效。业主大会决议生效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要大会是在持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一般决定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经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哪些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如何?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诉讼或应诉,在民事诉讼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它组织”一类。
小区业主专有权及其限制
小区业主专有权及其限制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专有部分的原使用目的或规约的规定使用;2.维护建筑物牢固安全和外观美观完整;3.不得随意变动更换损坏专有部分中涉及共有的部分;
业主委员会无奈物管多收380余万
物业管理移交之际,业主委员会发现原物业管理公司多收取业主380余万元冤枉钱。为争回权益,业主委员会怒而起诉投资商、开发商及原物管公司。不久前,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超越了其职责范围,同时未获得大部分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无权提起诉讼请求。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多收业主380万元 根据樟木头新×中心首届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记者了解到东莞市樟木头镇新×中心是荷×投资有限公...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既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是业主大会常设的执行机构,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应该是一个长期的、稳定的组织,一个松散、虚设的业主委员会不可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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