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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就免责”是霸王条款
[提要] 霸王条款: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负责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解读】这是物业公司免除自身保管责任的条款,既然物业公司已经对停放车辆收取费用,就有保证小区内安全防范的责任。  今天,我们就将专门为您解读“无正当理由免责”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负责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
物业收的装修保证金 完工半年还不给退
小区交房一年未进行验收,业主入住后,向物业交纳了装修押金,不料装修完半年,押金仍未退还。昨日,惠安建煌豪园小区业主梁先生称,所涉及的有小区内数十户业主,他们的装修押金都未退;而物业的说法是,要等通过验收后才退。现象:装修完半年未退押金业主刘先生说,2009年12月,开发商才交房,小区的前期物业是惠安锦绣大明物业公司,在向物业缴纳了500元的装修押金后,刘先生开始装修。今年8月份,刘先生装修完入住后,向...
沈阳女子被困电梯20分钟 物业:以为她在坐电梯
电梯里被困20分钟,呼救、恐惧、蹲地,全被监控记录了下来。  自掏腰包支付了700元救护费,业主认为这钱花得太冤枉。  女业主电梯内“惊魂”  昨日上午,在于洪区瑞士风景小镇38号楼内的电梯间,业主姜女士讲述了9日的惊魂一幕。  “9号上午10点半,我从5楼坐电梯下去,电梯突然上下抖了几次,就停住了。”姜女士说,她当时站在电梯里停顿了片刻,缓过神儿来以后,就开始大声呼救并按下了警铃。  “后来,我心脏跳得特别...
拒交物业费 百余业主上法庭
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就拒交物业费,备受大家关注的合肥世纪阳光花园物业业主纠纷案又掀波澜。昨天,又有100多名业主站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的被告席上。庭上,物业公司向他们索要物业费。物业告业主不交费今年6月29日,世纪阳光花园的二三十名业主纷纷收到了包河区法院的传票。物业起诉理由很简单,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相当不满意,拒交物业费。7月13日,30名首批被起诉的业主站上包河区人民法院被告席。7月24日...
消防通道被占物业被罚5000元 隐患消除
早报讯 日前,沪上法学教授的一封网络公开信指出,“离‘11·15’火灾现场不远、同处胶州路上的银华苑辅楼商场消防通道被封堵,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昨天从上海消防局了解到,接到举报后,上海公安消防部门对公开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目前这一消防隐患已消除。  原来,胶州路银华苑辅楼建设时原计划为商场,设置了两条疏散楼梯,此后辅楼被两户人家分割购买。经营中,其中一家改为医疗门诊房,施...
家门口残疾车失窃 物业公司被告上法院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残疾人士钱先生停放在家门口过夜的一辆残疾车,竟然不翼而飞。钱先生为此把小区所属物业公司等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6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日前,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赔偿钱先生财产损失2000元。 钱先生居住在本市武定路某弄小区内,该小区由老式公房组成,有4道门可供居民通向马路: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负责管理靠近陕西北路的一道门;另外3道门,由...
屋漏拒交物业费 小区业主成被告
市民韩先生于2002年入住合肥某高档小区,从2007年7月至今韩先生一直拖欠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起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并支付滞纳金。庭审时,韩先生坚持不同意交纳物业服务费,理由是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自己的房屋漏水一直也没修,房屋阳台下的花房被开发商改成门面房,影响其安全。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在小区所从事的管理活动是合法的,与小区业主已形成了物业管理...
不缴物业费 不给卖水电
家里的电眼看就要用完了,去买电时物业却要求先缴物业费,否则水电买不到。“冬天家里的壁挂锅炉和热水器都要用电,在这个时候物业以这种方式强行搭车收费,让我们住户无法接受。”住在钟表研究所家属院的张阿姨气愤地说。业主用电取暖却遭遇买电难“每天家里要用10度左右的电,电表上的余电只有4度了。”家住钟表研究所家属院的李先生这两天正为买电的事发愁。他多次跑到物业公司购电,物业负责人告诉他,“购电可以,但必须先缴...
电梯值班员未及时到岗延误患者抢救 物业赔偿
因小区电梯夜间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业主马先生发病后未得到及时抢救,结果抢救无效死亡。为此,马先生家属将管理该楼的物业管理部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马先生家属获3.6万元赔偿。 2006年4月17日凌晨,患有10年哮喘病史的马先生在家中出现呼吸困难、神志不清等症状,其家属随即拨打999急救中心电话,医务人员于0:33分到达,后因电梯停运无法上到15层马先生家,马先生之女随即沿步...
业主失窃,谁之过!
案例一: 2001年4月,海南一诺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一诺公司),入住海口市某别墅,海南三友物业管理公司(简称三友物业)是该小区的管理者。2001年5月5日,一诺公司总经理李某发现有人在该公司入室偷窃并报案。当三友物业向一诺公司索收物业管理等费用时,一诺公司以三友公司单方违约,未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为由,拒绝交纳。三友物业将一诺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终审认为,一诺公司发现有人入室偷窃与三友物业履行保安值勤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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