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一审落槌:2003年11月12日,就“江苏南京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与星汉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库之争案件,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库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库的权益。因为小区车库的权属是个普遍性的问题。业内人士称,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其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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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电梯直通地下车库,一楼业主是否应缴纳电梯运行费:这一问题成为不少物业公司和业主争议的焦点。根据《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的通知中明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费。这主要是从一楼业主本来就不搭乘电梯考虑。但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是,一层有车业主往往也使用电梯直达地下车库。交,还是不交,这成了一个问题。
最近,上海某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新接盘一小区,该楼盘属于...
为促进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上台阶,今年以来,裕安区房产分局以贯彻落实新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按照“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四级联动”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物业管理工作,收效明显。 据介绍,为营造浓厚的贯彻落实新条例氛围,裕安房产分局在今年7月份,协调组织召开了全区首次物业管理工作大会,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到城市管理的重要位置。与此同时,该区还在8月至12月份扎实开...
读者陈女士问: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本来已经约定是0.9元每平米每月,但是现在物业公司贴出公告说要涨到1.5元,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此,业主可以拒绝交纳,如果已经交纳,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人民...
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l)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 l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203号楼1门总共12层,全楼人都指着楼里的两部电梯上下楼,可是从今年10月31日开始,两部电梯都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被朝阳区质监局查封。28日,住户李先生反映,一个月过去了,电梯还是没有更换,物业称要换电梯必须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住户却表示他们也不清楚公共维修基金究竟在哪儿,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拿到这笔基金。 目击:72岁老太太拄着拐棍爬10楼
李先生...
昨天下午,汕头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国际大酒店举行,宣告着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有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行业规范。 昨天的大会,选举产生了汕头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一届17家理事单位,10家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汕头中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年兴当选为第一任会长。8名各界人士获聘为协会顾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 汕头...
读者李小姐问:买了房子,是否应该拥有房屋外墙和屋面的使用权?外墙和屋面的使用权究竟归谁? 答:房屋外墙和屋面的使用权归业主共有。 很多人认为买房人当然拥有外墙和屋面(天台或平台)的使用权,但自己的观点不等于能够作为现实中的标准。 由于我国城市的商品房大部分不是独立屋,而是多个产权人共同住在一幢大楼里,这就存在一个保护建筑外观一致性的问题,虽然按政府规定的面积分摊原则:“非公用墙墙体水平投...
“旧业主介绍新业主成交可赠送××元管理费”,这是不少楼盘在优惠促销时最常用的手段。不过最近有几个楼盘业主反映,他们在介绍新业主成交后,开发商却不提赠送管理费一事。甚至有的开发商在成交前承诺赠送管理费,结果成交后以种种理由拒绝赠送。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对于楼盘赠送管理费的优惠措施,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最好是有确认单据之类的东西,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本栏文/图:记者黄涛
明明有...
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就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