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三楼,最近二楼邻居装修房屋,在阳台外面安装了向外凸出的防盗栅栏。由于一楼邻居早在几年前也有同样的搭建,二楼这种做法对我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二楼邻居还在与我家阳台地面齐平的阳台护栏外侧安装了一个雨棚,由此将我家阳台排水管抬高,导致无法出水。请问,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我的物权?如果我起诉二楼邻居,会不会把一楼邻居也牵扯进来?我不希望事情越搞越复杂。 你如果要求确认二楼邻居的搭建是否属...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受聘的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一般包括早期介入、业主入住、装修管理、物业档案管理等内容。
2.1物业管理早期介入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的开发设计阶段即介入,从事物业形成前的阶段性管理。即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接管物业之前,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地下停车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其权利归全体业主拥有;若在首次转让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则地下停车库的权利依据约定,经办理初始登记,确认登记人的权利。
在计划经济时代,房子的地理位置、住宅户型、朝向、外观曾是大家最关注的内容,住宅也往往是以低廉的造价,“多快好省”地建造的混凝土盒子,正是这些冰冷的人造建筑物将人与自然割裂开,而与我们血脉相通的自然却只有在零星的被围墙圈起来的公园中可以找到。随着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市场竞争机制的导引,住宅小区环境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但因为长时间被无环境的水泥丛林迷惑了眼睛,人们在判别住宅环境时往往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规范,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责、权、利不明确。比如某市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有的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没有按规范的合同办理,使合同的核心内容(即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写进合同中,造成了双方的矛盾和分...
中新网5月27日电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于今日公布,将在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业主。
办法要求,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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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商品房买卖中的附属配套设施是否应当载入购房合同中呢?未载入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为吸引买房者所宣传、展示的配套附属设施是否应当视为承诺、是否应当载入买卖合同?成都市民顾某因为一家房地产公司拒绝在合同中加入这一内容,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并引起定金退还纠纷,随后,他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日前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倍返...
小区共有部位收益该归谁所有
眼下,上海的各处独立的小区,都涉及到小区共有部位出租取得收益问题,这些额外的收益部分该由谁获取呢?这在各处小区具体做法上不尽相同。从法律角度来看,既然是小区共有部位的收益,应该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在审理南阳小区业委会起诉主开发商上海展览中心和下属上海展览中心招待所,要求返还出租收益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由上海展览中心招待所给付该小区业委会6...
分房货币化和住宅产业化使得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期,尽管这个过程伴随着起伏和波动,质疑和非议,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在制造了无数暴发户的同时,也确确实实地改善了老百姓(至少是一部分老百姓)的住房条件。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 t# i, q i"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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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住宅的产业化打破了原先以工作单位为纽带的邻里关系和...
上海日前全面修订通过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简称“《技术规定》”),并随《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一同实施。《技术规定》首次明确了业主共有房地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权益归属。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由于缺少明确的规定,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时,物业管理用房、业委会用房及配套建设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往往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用于销售的房地产与保留自用的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