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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时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
擅自处分前妻房产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擅自处分前妻房产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非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无效。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前夫在前妻外出打工期间,擅自将前妻所有房产退还原房屋所有人引发的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徽省明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与孙风龙两被告所签订的退房协议无效,并驳回了原告钟义琼的其他诉讼请求。 安徽省明光市居民钟义琼与孙风龙原系夫妻关系。199...
离婚分割房产是否优先考虑扶养子女的一方和无过错的方?
离婚分割房产是否优先考虑扶养子女的一方和无过错的方? 刘女士和李先生婚后先在李先生的父母家居住,后俩人在李先生父母家附近购买了一套一居室并搬入居住。在孩子一周半时,因刘女士发现李先生存在外遇而导致双方决定离婚。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由于双方均要求取得房产而相持不下。问:该套房产应分给谁所有? 房产律师解答: 该套房产应分给刘女士所有为宜。理由是:首先,该套房产不适合双方分割使用。由...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岳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想在回龙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俩人都不是北京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北京的朋友常某的名义买下了房屋。俩人入住新房后不久,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也办理到了常某的名下。5年后岳、张俩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 争议焦点:该套房产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房产律师解答: 只要常某和岳、张夫妻对该房产的权属均无争议,则该房产是可以作...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房产法律专家各抒己见 背景分析:近两年,随着本市房价稳步上升,不少市民手中的房屋都升值了一二十万元,甚至更多。另一方面,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较大调整。这两个因素使得“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这类纠纷越来越多。对这个问题,不仅市民理解不一,就连本市各区县法院的判决和法律专家的意见也不尽相同。为此,记者走访了沪上几...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案例] 2000年1月,李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一处商品房,首付款10万元,按揭贷款20万元,月还贷1200元,并办理了产权证。李先生于2000年3月与张小姐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一直到2007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闹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在如何分割该房产时产生分歧。该房屋经评估,现价值为65万元。那么,该房产及其增值部分究竟应该如何分...
婚后建造房屋一方父母出资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婚后建造房屋一方父母出资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王铁和李琴结婚时和王铁的父母居住在一起。婚后不久,王铁和父母分户单过,王铁以自己的名义在老宅基地旁新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由于小俩口并无多少积蓄,因此,王铁的父母出资帮助王铁夫妇新建了两间主房、两间厢房。然而婚后第二年王铁和李琴的婚姻便告终结。 问题:李琴是否有权分得房屋? 房地产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
离婚分房之二:房改房分割
离婚分房之二:房改房分割 房改房是已售公房,包括取得完全所有权和取得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因其属于国家房改制度下形成的特殊房产,故分割此类房产除适用婚姻法上分割夫妻财产的一般原则外,还必须考虑国家房改政策,只有如此,才能切实解决房改房纠纷。 一、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改房分割。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职工购买公房价格分为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以市场价和成本价所购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以标准...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案情简介:房某于2002年10月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8.5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处商品房,首付6.2万元,余款系向当地建设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取得。2003年8月,房某与薛某登记结婚,此时,房某贷款已偿还2.3万元。二人婚后,房某与薛某继续还贷。2004年10月,双方发生矛盾,薛某起诉要求与房某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在诉讼中,房某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
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行为享有撤销权
  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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