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购房送情人被判赠与无效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梁志明记者袁玮)陈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私自购房,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买方一栏中写上情人冯小姐的名字,使冯小姐分文未付便成了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妻子何女士知道后状告丈夫非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日前,长宁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先生赠与冯小姐商品房预售合同买方权利人的行为无效,合同买方由被告陈先生、冯小姐两人变更为被告陈先生一人,第三人...
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甲方):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乙方的 _______,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
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
从执行实务出发-谈对被执行人房产的执行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刘宏杰更新时间:2010-07-19160008 长期以来,一房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一直困扰着执行人员,对那些只有一处房产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来说,一处房产不能执行成了他们一个最好理由。如何破解这一执行难题,是所有执行人员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执行实践中,既要依法执行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又要给予被执行人合情合理相对适当的安置,同时还...
农村房产执行难 目前,被执行人在农村有房地产的执行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农村,涉及上万元的经济纠纷,当事人除了房子还真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这类房子执行起来又有诸多困难,不要说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单单是农村的家族势力就让想买房者望而却步。 据义乌市法院统计,农村房地产执行案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67.5%,在未执行案件中占了64.5%。很多申请人把农村的房地产作为主要可供执行财产向法院提供,...
执行中涉及预售商品房相关问题的分析 蒋伟发布时间:2006-11-20 近年来,我国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但人民法院在执行以房地产开发商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很容易出现房地产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总的房产权属证书但尚未将商品房过户给各个购房人的情形。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试析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涉及预售商品房时,如何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解决相关问题。 一、案情介绍 甲公司为一房地产开发...
房屋转让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店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位于 _____处,甲乙双方以各占50%股份共计投资人民币_____元,其中,甲方投入_____元,乙方投入_____元。
现在甲方愿意将经营权、店面租凭合同以及相关手续等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
4月1日上午,咸阳市地税局二手房交易中心顺利办理了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5年改2年”新政策出台后的首笔业务。恰逢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本期“新常态新税风”栏目将对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进行解读。
个人转让住房主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
营业税
(税率:5%,减免时限:5年改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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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法人从房地产经营单位购得房产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转售给他人的,必须依法与受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向市房地产权管理处申请房产权变更登记。
当事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参与拟定的标准转让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协商拟写。
一、房产转让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自行拟写的房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年龄、地址,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件号码...
房屋转让与户口迁移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房屋转让而产生的户口迁移问题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很少,主要如下:
(1)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2008年2月15日,《房屋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