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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哪种方式费用少?
  某网友与老公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其它原因,现在想把这个房子的名字改为公婆的,咨询房屋赠与过户费标准是什么,哪种方式比较合适?   建议可以办理赠与过户,赠与过户所需要缴纳的费用相对较少。   具体费用如下:(具体费用标准以当地标准为准,以下所提供的是厦门市的费用,供参考)   1、公证费: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
父母登记在儿女名下的房产是赠与吗
  导读:现在很多的父母都会将自己的房屋登记在儿女的名下,希望儿女以后有遮头之瓦,类似于这样的情形属于房产赠与吗?下面沪律网小编以一则实际案例来为大家解答:   基本案情:   1990年,原告张某英与被告柯某敏结婚。在此之前的1986年,柯某敏的父母柯某枢、周某英即申请了在吉水县城黎洞新村建造私房,该房1989年建成,建成之后,柯某枢、周某英即搬入居住,但当时未办理产权证书。张某英与柯某敏结婚后,与柯...
房产赠与规定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
办理房产赠与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费用
  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人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房地产继承或者遗赠应当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人是继承...
赠给我的房没办产权证,赠与关系成立吗?
赠给我的房没办产权证,赠与关系成立吗?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2002年12月05日 编辑:你好。 ??1996年我表哥刘某身患多种疾病,为让我方便照顾他,也为让我安心,在他的住宅附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让我居住。1998年表哥写下《赠房证明》,表示愿意将该商品房赠给我,并将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房产文件交给我,但我没有及时去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1年,表哥因病去世。此后不久,表哥的女儿...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2009-9-23 □孟明权肖林 1992年9月28日,刘德禄、王淑贤夫妇自愿把坐落在永福县郊区的5间房屋赠送给女儿刘俊英、刘俊华。双方到永福县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赠与及房屋受赠公证。此后,刘德禄夫妻仍在该房屋内居住,刘俊英在他处居住。 2001年7月3日至8月23日,刘德禄患病住院,女儿刘俊英及其丈夫杨尔谦便搬回与父母同住,两人轮流到医院陪护父亲,并照顾母亲。 2005年底,刘德...
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编辑同志: 我的公婆共有5个儿子,我的丈夫是老四,他的3个哥哥都分家单过了。当初公婆都给了他们一些钱帮助买房。我和丈夫结婚时,公婆手中已经没钱了,便许诺将其住的两套房屋给我们一套,后来我 们就一直住在那里。但5年后,公婆的小儿子也要结婚,便说我占了他父母的房产,要我们退出来。请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能否算赠与呢? 张传影 张传影同志: 本案涉及的是房屋合同的生效问题。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案例分析:房屋赠与公证没及时过户赠与是否生效
案例分析:房屋赠与公证没及时过户赠与是否生效 来源:日照新闻网—日照日报2006年03月08日 孤寡老人王大爷,自老伴去世后,邻居蒋某夫妇一直对他照顾,王大爷很是感激,便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间房赠与蒋某,自己保留居住权。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此后,邻居蒋某渐渐找借口不再照顾老人,甚至干脆就不露面了。王大爷很生气:怎么房子给了他就变了个人呢?越想越...
赠与合同VS产权证房子归谁?
赠与合同VS产权证房子归谁?发布日期:201041694100来源:辽宁法制报记者和树峥老王生前将房子以公证的形式赠与了惟一的孙子(老王小儿子的儿子)。但大儿子在老王过世后,拿出房子产权证,称老王将房子卖给他了。 赠与公证和代书遗嘱 老王生前是某厂的退休职工,有两男四女共六个子女。1987年,单位实行福利分房,老王分到了一套房子。 按小儿子的说法,此后他与父亲住在一起。他的儿子是老人惟一的孙子,深得老人...
房价陡增亲情打折,房屋赠与覆水难收
两个姐姐自愿将受赠的房屋再赠给弟弟,却在房价暴涨后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屋。近日,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川省宜宾市某县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合于1998年离婚。双方离婚时决定将其共有的房屋分别赠与给其大女儿张红、二女儿张芳、三儿子张勇,并办理了赠与公证,赠与协议中同时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明确约定由其三个子女分别承担。 2000年大女张红、二女张芳又决定将其受赠的房屋全部赠与给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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