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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协议书范例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 区 路 号 单元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
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形式对房产买卖效力的影响
  【案情】   李某在睢县城关镇康乐路219号有一处房产,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睢县房权证(00)字第002072号。2005年底,李某欲将该房产转让,通过中间人介绍,刘勤涛、孙敬夫妇看过该房院后欲购买,由介绍人从李某处要走该房院钥匙交给了刘勤涛。2006年2月,刘勤涛在双方未签订房屋买卖书面协议、未给付李某任何款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产的东、西偏房扒掉,重新在院南边建三间平房、一间门楼,并将该房产的主房进行部...
儿子代签房产转让合同,法院判代理行为有效
  【案情介绍】:2010年4月王某代理转让原属其父亲王某某的一套房产,多年后,因房价上涨,王某某反悔,称孩子代理转让房产自己不知情,代理行为无效,拒绝给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被购房者告上法庭。法院一审昨日判决,王某及其父亲王某某限期为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房产被擅自转让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咨询】谭女士来电:   我与莫某于1999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约定夫妻共有的两栋房屋全部归子女继承。2002年,莫某与何某登记结婚,2008年5月18日,莫某、何某与韦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莫某将房产证上只登记他一人名字的房屋转让给韦某,莫某亦依约将房屋及该房的房产权属证书交付给韦某。请问,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物权法》的物权...
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日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
欠款不还转移房产  法院判决转让无效
  李某和刘某是生意伙伴,平时多有业务往来。2011年10月,刘某找到李某称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借款200万元,同时,刘某将自己的房产证复印件交给了李某,称自己有足够财产偿还,假如到期不能还款,李某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房子还款,请李某放心。于是李某将款项借给了刘某,并约定2012年10月之前偿还。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打电话催要借款,但刘某总以种种理由推脱。在李某多次找到刘某住所要求还款后,刘某干脆玩起了失踪,电话也...
个人转让住房 税收政策解读
  4月1日上午,咸阳市地税局二手房交易中心顺利办理了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5年改2年”新政策出台后的首笔业务。恰逢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本期“新常态新税风”栏目将对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进行解读。   个人转让住房主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   营业税   (税率:5%,减免时限:5年改2年)  ...
合肥8类条件下房产转让免收转让费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关于房产部门涉企收费的项目进一步精简和明确,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包括非住房)等8类条件下,房产转让免收住房交易手续费。   物价部门指出,住房交易手续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于全市除工业项目以外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转让,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在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上,在国家和省没有出台新政策之前,我市住房交易手续...
8类条件下房产转让免收转让费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关于房产部门涉企收费的项目进一步精简和明确,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包括非住房)等8类条件下,房产转让免收住房交易手续费。   物价部门指出,住房交易手续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于全市除工业项目以外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转让,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在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上,在国家和省没有出台新政策之前,我市住房交易手续...
未还款低价转让房产 债权人起诉要求撤销
  2009年前后,仙居的李某夫妇先后向应先生、陈先生等8人借款1200多万元,用于酒店经营。到了2011年7月,李某因经营失败无法偿还,后经法院对酒店进行拍卖,应先生、陈先生等人按各自债权5.38%的比例受偿。   债权人的大部分钱都打了水漂,自然不乐意。前不久,应先生通过特殊渠道查询,得知李某夫妻早在2011年1月,就将自己的3间房屋,以每间38万元、共 11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赵某夫妇。“当时的市场价至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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