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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不需要提交公证书有哪些情况
  四种房产赠与情况如符合营业税免税规定无需提交公证书:   1.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2.无偿赠与特定亲属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3.无偿赠与抚养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4.无偿赠与赡养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那么营业税免税的条件是什么呢?   财税〔2009〕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网友咨询】   我妈妈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打算找个老伴,是不是老伴来了后,如果我爸爸去世的早,房产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继承给后妻?   如果是,我希望我可以提前将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我爸爸表示同意。怎么办理最合理?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最节省?应该怎么计算赠与房产过户费用?父子之间的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是否还需要缴纳契税?如果需要的话可不可以办理买卖,我爸爸用很低的象征性价格卖给我不行吗...
2016年房产赠与过户费用怎么交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主要分为两种: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   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无偿赠与   营业税: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   契税: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计税   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夫妻之间   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
协议离婚房产赠与子女能否再反悔?
  一、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不能任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该赠与行为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一般赠与行为明显不同,不能单独撤销!因为有的人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才同意登记离婚的,也许附加的条件就是把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   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
办理房屋赠与公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如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卡原件,户口不在本地的须提供暂住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赠与合同书或赠与书(需A4纸打印,若干份,并尽量准备电子版以备修改);   4、委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房屋权属状况...
2016房产继承、赠与无需办理强制公证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①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②赠与房产。   ③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如何继承房产?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
父母房产赠与给孩子,要如何操作?
  1、办理赠与公正   办理赠与公正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赠与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受赠人身份证,如果户口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需由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赠与公正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费征收评估价的1.2%。   2、赠与双方进行缴税过户   赠与需缴纳的税费主要有两项,分别是契税和印花税,其中契税征收缴税价的3%,印花税征收缴税价的1‰。   要注意,办理赠...
您不得不知的10个北京房屋赠与过户问题
  Q1   问:赠与房屋需要购房资质吗?在北京,我已有两套房了,还能再接受父母赠与的房屋吗?   答:接受赠与房产也是需要有购房资格的,如果您已经有两套住宅房了,就不可以再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了。在北京除了法院拍卖和继承不限购外,其余的房产转移都是受限购的,包括直系之间的赠与。   Q2   问:房子满五唯一,将房子给儿子,走赠与还是买卖,哪个划算?   答:是否走房屋赠与需要看您现在准备赠...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一、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
解读婚内房产赠与的争议
  沈某和蒋某是夫妻关系。蒋某在婚前全额购买一套房屋,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该房屋与沈某共有。双方在婚内签订了房屋共有协议,但未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如今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沈某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该房屋。蒋某则主张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针对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的,一方请求法院撤销赠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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