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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则有哪些?
  1、依申请登记原则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嘱托文件直接办理登记的;   (2)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实施细则》的规定依职权直接登记的。   2、一体登记原则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登记应当与其所附着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
房屋登记的推定效力
  案A   姚某在结婚时其父母年事已迈,无力为其建造新的房屋,但因姚某之兄结婚时父母是建造新的房屋,为了不厚此薄彼,姚某父母就将其居住的老房子给了姚某,并由姚某一直居住使用,但产权一直登记在姚某父亲的名下,2015年房屋所在村居拆迁,为分拆迁补偿款,其兄诉至法院,理由之一,就是该房屋登记在其父亲的名下,是其父母的共同财产,其母亲已亡,应予分割。   案B   王某为改善居住条件,想再购买一套住...
预购商品房怎么办理预告登记?
  1、预购商品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吗?   购买期房后,如果购房者交付全款,不用所购房屋办理预购贷款,可以不申请预告登记;如果需要用所购房屋办理预购贷款,则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预购房屋后,进不进行预告登记,后果是不一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在购房合同有效的前提...
为什么不能办理房产证?
  一、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开发商: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
看看国外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德国   在以历史资料保存完整著称的德国,只要人们有兴趣,完全可以查询到一栋建筑早到20世纪初的所有历史记录。   严格审查购房人身份   德国不动产登记的做法由来已久,其法律依据可以追溯到1897年生效的《土地登记条例》、1900年生效的《民法典》以及之后陆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一百多年以来,德国权利登记制度作为房地产交易的法律依据一直为人们所奉行。不动产权属的变更必须登记,登记之后方才具备法律...
国土部: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
  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并明确将于明年3月1日起执行。26日下午,国土部在进行答疑时再次重申,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   问:既然登记是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买卖房产也要登记吗?   答:原有房产如果已经登记,证书继续有效。如果没有登记,当事人即使不进行交易,也可以申请登记;但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   问:如何具体...
北京房屋初始登记申请须知
  导读:购房时需要进行初始登记,这是大部分购房者都知道的,那么,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所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您又是否清楚呢?下面请看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房屋初始登记申请须知。   一、房屋初始登记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第三条)   3、土地证明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划拨用地未登记的,可提交与申请人名称一...
房屋用途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导读:当需将房屋用途变更时,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用途变更登记,具体房屋用途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及需缴费用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房屋用途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之间变更、已购公有住房的权利人变更为购房时全体同住成年人的登记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
房产抵押登记的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含义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程序   1、受理申请。 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法规及主要政策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2号令);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国资局国资产发[1996]31号文);   3.《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沪府发[1996]68号文);   4.《上海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细则》(沪国资产[1997]214号);   办理对象:本市市属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   办理内容:新设、占有、变动、注销产权登记及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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