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律师邓洪15日指出,婚姻法规往往是按照当事人在哪里结婚或离婚来确定司法管辖权的。王宝强与马蓉是2009年在河北邯郸结的婚,而且现在他们要在中国北京朝阳区法院办理离婚,为此他们这一桩离婚案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判决。
邓洪说,如果他们是在加州结婚或离婚,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件即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即这一案件会按加州法律判。他说,若王马一案在加州审理,王宝强与马蓉在帕沙迪纳的房产则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Communityproperty),按照加州的法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是要对半分的。
邓洪说,如果当事人的婚姻是美国境外婚姻,但在加州有财产,如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即他们结婚与离婚都在中国办理的,那么王马结婚或离婚分配财产的适用法律就应该是中国的法律,而加州的财产仅是王马两人所有财产中的一部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