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过房屋租赁合同,却不能够将所租房屋交付给租赁人,在返还过预交的定金之后,又被租赁人告上了法庭。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贸公司须再付许先生一倍定金。
2008年年底,家住焦作市中站区的许先生与一家商贸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许先生租赁该公司4间平房和一条夹道,租期20年,先交付定金11.5万元。定金交付后,如果许先生违约,商贸公司将不退还定金。若商贸公司违约,则须返还许先生双倍定金。...
除了清点好里面的家具和加电之外,要写清楚所交的大门钥匙和房门的钥匙,还有要把房东的所有的大门钥匙和门卡都要让房东交齐,有的房东喜欢故意 留几把钥匙,这对租客是不方便和不安全的。如果钥匙的数量有所隐瞒,等租客知道了还是要要的,所以中介要在事前就做好准备,不要重复的去劳动。 还有有些房子里面有可视电话对讲机,方便开门和设防的,由于业主怕损坏没有交给租客的,也要提醒租客索要,这是租客方便进出和安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司法解释在09年9月1日施行,自此之后,优先权被侵犯的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赔偿其损失,不能要...
出租人可以中途解约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①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②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③故意损坏房屋的; ④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⑤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和权利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本文将就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进行描述。 1、 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 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
房屋转租和租赁权转让的认定和处理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特别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投资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但两者无论是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实务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国合同法对租赁权合同关系作了专章规定,但对租赁权的转让未作明文规定,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租赁权转让的行为却大量存在。转租和租赁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
先成立租赁而后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租赁权物权化的集中体现。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如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 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对未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补发。对已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换发。 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15日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
卖房子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眼下房市新政出台后,二手房的交易量有所下降,不少买房投资者转卖为租,而个人房屋租赁该如何纳税?日前有媒体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取得的房屋租金通过两种缴税方式缴纳,一种是分税种计算缴纳各种税费,另一种则是按照实际租金收入的5%征收。特别是第二种征收方式引起很多市民的关注,记者为此专门进行了咨询。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仍然按照2004年11月份实施的《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执行。例如市民出租门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