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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对外出卖房屋的,如何确定主体的变更时间?
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产生新的租赁合同的,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事实上,还包括赠与、互易等形式的所有权变更情况。审判实践中,新旧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掌握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的新的租赁关系,该时间点就掌...
房租涨得厉害 房东毁约花样百出
昨日,杨欣找到联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治咨询:“房东愿意赔违约金也要赶我走,我该怎么办?” 最近,因房租上涨厉害,不少租赁户和杨欣一样遇到房东毁约的情况。记者在渝中区人民调解工作室了解到,从今年5月开始关于租房纠纷的调解,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0%。 A有的房东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赶走租房客 B律师提醒:租期半年以上,应采用书面合约 房东违约赶租房客 杨欣租住在渝中区下罗家湾34号,今年1月租的,两室一...
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案例一   2001年3月5日,张某租赁陈某商铺房一间,租赁合同中注明租期五年,总租金81900元,一次性支付,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2002年1月10日陈某以人民币26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产权出让给李某文,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张某就此事与陈某协商,未果。遂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人民法院判令陈某与李某文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院经审理判决:1.撤销陈某与李某文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2.张某在同等...
提醒:租赁合同中要列明室内物品
  编辑同志:   我于2006年3月将房子出租,当时签约仓促,未将房内物品列在房屋租赁合同之内。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找到了租房时的中介方,让中介公司业务员在自己那份合同的背面开列了房屋内家具的清单,该业务员在上面签了名。一年后,发现出租房内的家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于是根据合同上所列明的物品清单,要求承租人给予相应赔偿。承租人认为,合同上并没有所列物品,并声称,入住时室内没有家具物品。而此时再去...
房屋租赁应关注法律问题
  许多人也许会有这样的误解:房屋租赁相比买卖要简单很多,基本上没有太多需要关注的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认为租赁合同都可有可无。   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由于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他仅从所有权人处取得有限的使用权,因此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房屋使用范围、相关设施的使用及费用承担均应有明确约定。而对于房东而言,毕竟租赁期限内房屋已脱离自己的实际掌控,如何确保自己的租金收益,同时又保护房屋不...
承租违章建筑的合同视为无效
读者张先生问:我从房主那里租用了一间门市房做生意,现在城管说是违章建筑要拆除,我与房主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景琪律师解答: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你承租的房屋因是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故承租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购买商品房后——是否还能承租不可售公房
购买商品房后——是否还能承租不可售公房     编辑同志:  我一人带着儿子与父母同住,父母年事已高,儿子尚读高中,户口合在一处,同住已十几年。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且无其它直系亲属。我们的房子是母亲单位分的,属不可售公房。我儿子已长大,挤在一起感觉不便,我很想另外买一小套住房。我想知道如果我另购了一套房,我是否还能在父母百年之后成为目前所住房子的承租人。  读者胡兰芳  胡女士:  来信已阅。你...
“买卖不破租赁”的具体内容是指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具体内容是指什么 [法律指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
房屋租赁权也能够信托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与北京泛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易)合作启动了房屋租赁 权信托业务。何为房屋租赁权信托?有人认为这一项创新业务,是市场的进步;也有人认为,它使简单的事复杂化了。   ●何为房屋租赁权信托   据中信信托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屋租赁权信托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租赁权信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及其合作伙伴依信托合同来管理房屋租赁事务;它是以不动产财产权为...
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也就是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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