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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房屋租赁中的2个"要命细节"不容忽视
房屋租赁中,有2个“要命细节”不容忽视——为解约,房东恶意逃避收取租金 买了房却没变成业主;急于卖房,却赔了夫人又折兵;眼看着缴付房租到了最后期限,房东却“蒸发”了……为什么会有这些窝心事?日前,在“市民与法”论坛上,市人大代表薄海豹律师提醒市民,房屋租赁中的2个“要命细节”不容忽视。 房客的优先购买权 市民王先生花费150万元...
各地对住房租赁规范尚未成熟 政府应更积极作为
  住房租赁市场应被倾注更多关注  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级各地相关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远未到达成熟阶段。  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引导全社会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如可规定“合同期间不得涨房租”、“每次房租上涨幅度...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
租赁期未到房东如何获陪
林先生因来沪工作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最近因需提前半年离沪,他要求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房东称,如果非要提前解除合同,林先生需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林先生不知道房东的说法是否有理。  答:案中,首先要看租赁合同对提前解除合同有无特别约定,有特别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若没有特别约定的,则应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只有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可能解除。  房东提出的赔偿要求...
房产租赁纠纷常见的三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
租房高峰 房屋租凭如何保障安全
“先租后买”已成为多数人的安家模式,最近国家对楼市的各项调控,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走向租房的路。正值毕业高峰,许多高校毕业生也纷纷走出校园,开始找工作租房,租房大军队伍逐渐壮大。而如今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如何保障房屋租凭的安全,避免纠纷发生,成了最为关键问题。    什么是房屋租凭?    房屋租凭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决定
(海府〔2007〕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2007年12月6日十四届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海府[2006]62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七条第(五)项。  二、删除第九条第一款。  三、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经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予以登记后,应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实际情况或者租赁房屋的情况,计...
房屋租赁指南———出租人与出租房屋
一 出租人   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   二 可以出租的房屋   出租的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已进行依法登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已竣工但暂时还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有下列之一权属证明的也可出租:   (1) 集体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持有《宅基地使用证》;非居住房屋,持有用地批文和...
承租人承租的房屋遭到第三人侵权,承租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
承租人基于承租权而对房屋具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承租权时,承租人基于占有人的地位,可以相应地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承租人所主张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因占有地位享有的权利,而不得主张属于所有权人的权利。不过,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权利与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时是会有交叉的。因此,双方的权利如何行使、协调,一直是比较有争议的问题。  我们认为,双方的权利行使应当坚持如下原则:即就双方权...
热点评论:何以没有廉租房 官员却别墅成群
  12月17日《法制日报》报道,尽管并不是第一个被曝光兴建“官员别墅群”的城市,但2008年,河南信阳市因出现“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以及“史上最牛的副厅级官员别墅群”,而一度陷入舆论漩涡。仅事隔一年后,其下辖的罗山县又被曝光多个政府部门违反国家规定带头兴建别墅,致使该县大肆兴建别墅成风。更令人深思的是,整个信阳市没有廉租房建设,却大量建造别墅,这本身也说明问题。  不少官员们住的是“面积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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