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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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反馈给我们。1998年作为改革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过渡期,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
京建发〔2010〕340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机制,市... 京建发〔2010〕340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
建设部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的通告通知 各
建设部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的通告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现将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用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这个意见对新建住宅降低价格、促进房改、加快住宅建设有积极作用,请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65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65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
第一条 为保障物业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 第一条 为保障物业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公安厅、民政厅,直辖市房地局、公安局、民政局:
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居民住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近...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引导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形成公平、合理的协商定价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满足业主对物业服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此文本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