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用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可以缓解一时的经济压力,但同时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前一定要对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一定的了解,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呢?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必须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其进行建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委托办理的...
对银行来说,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最大的风险就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问题。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法定优先权,不仅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而且无须办理登记手续,其受偿额不属公示信息,从而导致抵押权人对自己的风险无法预测和控制。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
在建工程抵押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担保法》虽然没有对在建工程抵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
《担保法》虽然没有对在建工程抵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
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
本文就在建工程抵押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实践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简要介绍。
一、本登记和预告登记的区别及实践中注意事项
1.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属于本登记 还是预告登记?其效力如何?
之所以探讨二者的区别,原因在于法律对本登记和预告登记的保护效力不同:本登记后,权利人享有完整、确定的权利,当发生法定或约定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行使抵押权;而预告登记不论是法律对其的保护时限还...
1、 在建工程建设行为合法性及继续建设行为合法性的审查
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的合法性,首先要核实其建设过程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其作为抵押物的合法。在建工程建设合法应该具备“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获得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还应特别注意在建工程项...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在建工程抵押是否及于未建成部分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此存在较大争议,各地抵押登记机关对此的做法也不相同。就未建成部分能否办理抵押登记问题,需要向当地抵押登记机关予以核实,并建议取得在先抵押权人的同意。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取得在先抵押权人的同意且当地抵押登记机关予以办理登记,如果出现纠纷,司法机关对于之前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可能有不同认定,并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司法实践中...
对此,《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4条给出这样一种处理方法,即“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按照这一规定,似乎应当是先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然后再办理新的房地产抵押登记。
我们认为,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其不利于维护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
由于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同时涉及企业、银行、购房人、在建工程承包人、抵押登记部门等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相对一般的房地产抵押复杂,必须十分谨慎操作,才能防范风险。本文拟结合我行实际,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就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和贷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和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进行初步探讨。
一、签订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关于房地产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