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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63 ℃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义务

      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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