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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与优先受偿哪个“先”
  2006年,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某科研公司的研发中心大厦,合同总标的额2700万元。工程建设过程中,科研公司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拖欠应付的工程款,2007年10月,科研公司向当地某银行申请了1500万元的贷款,并以在建的研发中心大厦为这笔贷款设置了抵押。   研发中心大厦工程竣工后,建设公司在多次索要工程款无果的情况下,将科研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项1735万元,并要求对研发中心大厦...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款优先权竞合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商品房期间,为筹集资金,可能会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银行贷款。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银行在主张对抵押物实行优先受偿期间,往往存在诸多争议,如在建工程施工方主张对在建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商品房购买人对商品房主张房屋所有权。当存在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竞合,该如何处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享有对该建造工程的优先受偿权,称...
在建工程抵押操作实务
  在建工程抵押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隐含较多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很可能出现法律风险,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   我国《担保法》并未对在建工程抵押做明确规定,但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在实践中比较常见,发生的纠纷也较多,《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七条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优先受偿权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本文以一则仲裁案例为切入点,拟对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冲突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1年3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中标承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某楼盘。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产公司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应付的工程款。2012年5月,地产公司为了筹集资金,以在建楼盘向某商业银行作抵押,取得贷款6000万元,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
在建工程抵押权若干法律问题解答!值得一看
  本文将由专业律师为你解答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问题,以供参考。   问题一:土地使用权已抵押了,地上在建工程还能抵押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权,并在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登记,然后又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这时房屋登记机构是否能够为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律师认为,从我国法律来看,是可以办理的。首先,《物权法》并不禁止重复抵押。而且废...
合法主体均可作为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修订)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在建工程抵押”进行了几个方面的限制:(1)抵押目的,是为了取得该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的资金;(2)抵押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和在...
在建工程抵押中存在的风险防范
  一般认为,狭义的在建工程是一种实物上的未完成状态,指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处于建设过程中。而广义的在建工程是一种在法律上未完成的状态,除包括狭义的在建工程外,还包括各项工程均已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形。   物权法出台之前,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担保法司法解释》曾对在建工程抵押进行了规定,但效力较低,其中关于抵押权人和贷款用途的...
在建工程转让、抵押的法律问题研究
  为了进一步的发展,这类房地产只能或转让在建工程项目或进行项目抵押以获取资金。但在建工程的转让和抵押法律手续复杂。涉及大量专业法律问题,本文从实践出发对相关法律问题及手续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一、在建工程转让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一)在建工程转让的概念   在建工程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未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并由受让方支付...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的相关问题
  一、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在不同的场合下具有不同的涵义。在会计核算中,在建工程是一个会计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在工程建设中,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施工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特点,一是实体上的不确定,即因工程未完工,不具备建筑的最终形态,其形态和价值还将不断变化。二是法律上的不确定,即未取得相关权证,有关权属关系尚不明朗。   但法律规定,...
在建工程抵押的几种法律风险防范
  土地抵押转为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及防范   土地和房产的登记部门不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则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转为在建工程抵押时,原有的抵押合同和登记必须注销,然后签订新的抵押合同,并重新办理登记。   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依法被查封的财产是不能抵押的,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已被法院或其他司法部门查封的,注销原抵押登记,就无异于放弃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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