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含义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程序
1、收件。受理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
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若干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
1998年1月25日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穗国房字〔1998〕36号颁发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完善我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保护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抵押登记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称抵押主管机关)是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主管机关,负责本...
欲售房屋抵押登记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清偿,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公有房屋(已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同债权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进行现房抵押时应提交的证件有:
(1)、抵押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被担保人身...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抵押设定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从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债权人的这种权利称为房地产抵押权。在房地产抵押权法律关系中,提供房地产作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房地产抵押人,以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担保自己债权实现的相对人称为房地产抵...
对于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一、初始登记
(一)申报
1、 私人房产抵押的申报,必须由所有权人亲自办理。
2、 公有房屋抵押的申报,必须由单位出具委托证明,由本单位人员办理。
3、 办理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 办理人员领取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应填内容,并在应加盖印章处签章。
5、 登记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各种数据(数据分类见《抵押登记微...
我公司买了一块地准备盖办公楼、车间,但是由于资金紧张,又不想让土地被收回,正好我的兄弟公司需要建车间,请问:我公司能不能做土地转让?兄弟公司能不能直接投资建造?他们的出资能不能算我公司的投资?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好?
律师解答: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证书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
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可分为抵押权因债务如期被履行时的注销登记,与房地产权因折价或变卖、拍卖后的过户登记,后一项严格来说不属于抵押登记,而是产权变更登记。
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获得划拨土地的使用人,虽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因没有支付出让金给国家,因此其使用权的价值不能等同,应当远远小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而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作了相应的限制规定。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了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划...
我国在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问题上采取的是抵押生效的原则,也就是说房地产抵押登记作为房地产抵押权成立的条件,未经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不得设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之登记时设立。 但是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抵押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对抵押土地进行评估或抵押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并签定担保法允许范围内的主合同及其抵押合同;其次,在签定抵押合同后15日内,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主合同、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或土地价值证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共同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经土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