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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件的解释是: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也叫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管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从本质上看,“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是...
骑车人进小区被栏杆碰伤物业被判担责60%
李先生骑车进入小区时,撞上门口正在放下的栏杆,脸部、颈部受伤。李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杨浦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判决物业赔偿各类损失共计16120元。   2008年9月的一天下午,李先生骑自行车进入儿子家所在的小区时,恰逢小区门卫放行车辆,门口栏杆并未如平时一样横放,他便从机动车通道进入小区。门卫没有注意到他,手持遥控器控制栏杆复原。栏杆放下时碰到李先生脸部,致其受伤。经诊断为鼻背皮肤...
继承房产再出售如何确定购房时间?
  本人2012年继承母亲房产一套,当时旧的房产证已经满5年,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后,我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新的房产证。最近,我想把这套房产出售,请问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可免征有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
仓山区400起物业告业主欠费案业主全输
安全没做好,害她停在小区的电动车丢了;维修时损坏了她家的管道,赔点小钱了事。物业的这些行为,让福州的全女士颇为不满,她干脆拒缴物业费以示抗议。结果,被物业以“赖账”告上法庭后,上个月,她被仓山法院判处败诉,缴清所有物业费。全女士与物业的矛盾,在福州的不少小区都存在。安全、卫生不到位,收费明细不公布,擅自将小区内公用场所租赁给非住户以牟利……于是业主拒交费抗议,物业告业主,业主与物业视同水火。每个...
不是所有房子都能继承
  房产在继承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然而由于我国房产类型多样,也造成了继承案件中房产处理的复杂性。为此,居周刊梳理了几种常见房产类型可能涉及到的继承问题,看看哪些房产能继承,哪些不能继承。   第1类: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单独所有:指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使用的管理和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使用的管理和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
欠租2000 元被拘一整天
百年不赖,千年不还。这是家住宝山的某户主的老伴对上门收房租的物业管理人员常说的一句话。法院判决生效后,面对法院工作人员,她依然如故。法院只好强制执行,决定拘留户主。老头被拘留,老太慌了神,儿女也埋怨,只好立刻拿着钱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到法院为其求情。法律无情人有情。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陪着他们把钱带到法院,但按规定该户主依然被拘留24小时。   一人吃官司,众人缴费忙。该小区另外6户欠费的业主...
岳父母有权继承房子吗
  领证前买了套婚房,婚后5年夫妻共同按揭还贷款,然而妻子不幸因病过世,岳父岳母要求继承一部分的房子所有权,是否合法?   夫妻共有财产,岳父母是否有权继承   2006年4月,正式领证前的三个月,为了迎娶相恋多年的女友小丽,小王在父母的资助下购置了一套89平方米的婚房,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小王只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部分,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还贷减轻负担。   2006年7月,小王与小丽正式登记结婚,婚后...
小区业委会如何成立
  小区业委会如何成立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而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是: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交付使用满两年的,经百分之十以上业主或者建设单位书面提议,在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这里的“入住”指的是业主的实际入住而不是交房。因为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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