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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整治物管九大顽疾杜绝乱收费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城市规模的扩张和品位的提高,既要靠高起点的规划和高标准的建设,更要靠高水平的管理。昨天下午,合肥市召开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对物业企业乱收费、擅自改变公共建筑用途等物业管理中的九项不合法不合规行为“宣战”。 物业管理百日会战打响 收费项目和公摊费用等信息不公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用途;文明服务用语不规范;小区安全防范管理不到位……很多市民对物业管...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4)项目现状;   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停建、缓建);   C、项目涉及的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情况;   (5)项目转让方式;   A、以开发项目转让方式;   需约定:转让费用的构成、数额、支付方式,项目的立项、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等;   B、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方式;   需约定:项目公司概况、股权转让比例、价格、支付方式,现...
10种房屋租不得
10种房屋租不得  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所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
物业税征收渐行渐近 “空转”今年将推至全国
  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   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召...
房地产转让公证需知相关知识
  一、概述  公民或法人从房地产经营单位购得房产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转售给他人的,必须依法与受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向市房地产权管理处申请房产权变更登记。当事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参与拟定的标准转让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协商拟写。当事人自行拟写的房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年龄、地址,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件号码;  《房地产证》编号;  房...
通知租客并获准许房东才能入屋
通知租客并获准许房东才能入屋 房屋租赁纠纷时有所闻,屋主能否在租约还未期满之际,带其他人直接进门看屋?租客权利行动联盟社区法律专员雷米瑞兹(Sadia Ramirez)表示,按照规定,屋主至少须在廿四小时前给予书面通知,并获得租客同意情况下,才能入屋,否则均属违法行为。 相关新闻:谁也撵不走我 房东提前收回房屋承租人须点头 住在温哥华西区卑诗大学校区附近一栋公寓大楼的陈太太表示,她在2001年搬进该大楼租下六楼一单...
业主大会成立前禁收物业费 前期由开发商支付
今后,北京新建小区将由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按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在业主大会未成立,物业没交接前,开发商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昨天,《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 前期物业费开发商掏钱 “新办法针对当前北京物业管理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有四大方面变化。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说,第一大变化是围绕着解决开发遗留的问题,对物业管理的责任进行了划分。 对于小...
公证是房屋转让的必要流程吗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
租房应签“供暖责任状”
租房应签“供暖责任状” “我租了一套房子,可冬天供暖不好,找谁谁都不管,咋办?”近几日,本报租房者挨冻的投诉日益增多,对此,律师提醒广大租房者,暖时莫忘寒,签租房合同时,一定不要忘记将供暖问题提上案头,给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加安全系数。 今年8月中旬,哈市市民那先生在南岗区花园街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先期交纳了1年的房款。前些天,房子温度骤降,那先生在屋里不敢脱羽绒服,睡觉时加盖两层被,可还是无法抵御寒冷。那...
业主能否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
业主能否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企业是通过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服务的,合同约定的双方如发生质价争议时,应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决,业主个人不能概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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