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时30分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和李林峰律师,就小区业主将住宅改做商用、开办公司等行为,其他业主如何维权等问题接受咨询。 近年来,很多餐饮、娱乐等企业把注册地设在住宅楼 内。有的临街一楼住户利用自己的优势位置,把住房改为商用,搞“马路经济”、“围墙经济”。由于缺少相关法规约束,居民虽不堪其扰,但却无可奈何。 即将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了要遵守法...
房子是很多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而购买的,越来越多的房产在老一代人去世之后也面临遗产继承的问题。因为房产继承而产生的社会案件也有逐渐增多之势,因此了解相关知识,对于人们很有必要。
一、什么是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二、房产继承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
问: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由于大伙对现在的物管公司很不满意,想召集大家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现在的物管公司百般阻挠,还说当初入住时,就在合同中规定,他们就是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如果业主另成立业主委员会则属于违约。
我们与现在的物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规定:“根据相关政策,甲方是XX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乙方同意XX小区落成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权归甲方”。第六条规定...
去年初冬,北京南部一处知名住宅项目的发展商向购房者们发出了入伙通知,发出时间和购房合同里所约定的一样。在这一天的上午,房屋未来的业主们汇集在项目售楼处大厅内,来得稍迟的人会感到气氛不大对头 ,许多人显得很激动,纷纷表示对发展商的不满,诸如不提供固定车位还要收车位费,装修还要收押金,承诺的产权证为什么拿不到手,人还没入住为什么要收取暖费,房间暂时不住为什么要收空置保管费,道路铺设和绿化未能达到合...
网友咨询:
我丈夫2011年去世,今年我公公也去世了。之前公公、婆婆、我和老公、我儿子一直共同生活在登记在公公名下的房子里。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婆婆有权赶我出去吗?我和我儿子是否有公公房屋的继承权?
律师回复:
你的情况涉及的是代位继承以及丧偶儿媳的继承问题。你丈夫先去世,公公后去世,因此,你的儿子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爷爷的房产。另外,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
一、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
(一)新建居住物业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包括乡镇人民政府,下同)、区县国土房管局指导监督下,由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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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社区居委会的新建居住物业,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区县国土房管局按照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工作原则,指导监督该居住物业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有一家小区业委会2004年打了五起官司,四输一赢。赢的是夺得了一间业委会办公用房。而输的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名誉,须赔偿几万元。对此业委会要求每家每户分摊几百元钱,但遭到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理由是这五起官司中没有一起征得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于是业委会准备将拒付诉讼费的业主告上法庭。 ??物业房产法专业律师曹燕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谁拥有房地产权证谁就是业主。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的权利机构,而业...
当房产遭遇继承,情况往往十分复杂。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亲情在里面搅和,分房更成了件难事。这时候,就需要法律出场了。让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了解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案例一:动迁补偿惹纠纷
张大爷一直和儿子一家三口住在平房里,两个女儿早已成家住在别处。2007年,张大爷住了大半辈子的棚户区终于动迁了。毕竟张大爷已经70多岁,体力不行了,办理动迁手续的事都是与他同住的儿子去跑的。最终,动...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近日正式颁布。与1995年的《广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及1998年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比,新办法更具操作性、指导性,对以往纠纷较集中的问题都给了明确规定。
如允许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另外,新办法还对管理费确定这一难点问题进行了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
上海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福兴大厦原设计5-6楼为餐饮、酒家,7-15层为办公楼,均带有套内卫生间,为此设计中二级污水处理以每小时用水流量为20立方米每小时,选用风机11千瓦二台,但大楼竣工后,7-15层办公楼套内卫生间改为楼层公用卫生间,5-6楼经招租后,也改为办公楼。因此,用水流量大大减少,实际二级污水处理每小时流量仅为5立方米每小时,故原配套11千瓦风机严重过剩,这时候企业内部出现了修理还是更换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