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2、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
一、哪些房产可以做抵押?
到底哪些房产可以作为抵押物?在国家《担保法》里的规定是“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作抵押。”
因为房产的产权性质复杂,我们在这里先列举一下哪些类型的房产是不能做抵押的。
1、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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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律师回答: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
一、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条件考虑以下方面:
1、借款人资格,主要...
沪律网网友提问:房产抵押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沪律网律师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
2012年6月,被告余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兰平借款十万元,约定借期为一个月,未约定利息。借款当日被告余某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被告刘阳在借条上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同意以登记在其名下的的商铺为被告余某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将该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使用权证交予抵押在原告兰平处。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讨借款未果,为此原告诉于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损失,并要求被告刘阳在...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们跟业主和中介公司签订了购买二手房的条约,首期付12万,要求签合同当天先付2万元定金,一周内再付5万元定金,最后5万在过户时付。由于我们买方在签合同时根本不知道业主的房屋还在银行抵押,仍未解押出来,我们按规定时间先付了2万元定金后,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无意见到屋主的房产证复印件上写着 “抵押”才知情的。
现时我们决定不付2月13日另需付的5万元定金外,要求业...
案例2012年3月7日,南昌市某物资总公司向陶某借款,双方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2 个月。同时物资总公司以其公司名下的一栋房产的一层提供抵押。同日,陶某将50万元现金交付给物资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其后,物资总公司将借据及抵押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陶某。
当月22日,物资总公司再次向陶某借款,双方又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借款期限1 个月...
案例:
2012年3月7日,南昌市某物资总公司向陶某借款,双方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同时物资总公司以其公司名下的一栋房产的一层提供抵押。同日,陶某将50万元现金交付给物资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其后,物资总公司将借据及抵押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陶某。
当月22日,物资总公司再次向陶某借款,双方又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借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