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家的房门设计存在问题,开门时经常把行人撞倒,房主想把门改向,物业公司又不同意,于是房主把负责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配合自己把房门改向。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家住天通苑的李先生所住房屋房门开门时正好撞向电梯入口,房门挡住电梯大门约40%的面积,自他入住两年来,已撞人5次,其中赔偿受害人1次,当时赔偿了200元。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从2007年5月初开始...
导读:房地产估价是确定一所房屋或者一处土地实际价值的重要措施,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的是,我国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全文,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立法进程: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颁布时间】2005年10月12日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9月27日经第7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优先购买权受到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1)共有人优先购买。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因共有人对房屋拥有的是所有权,即使是按份共有,对外而言,每个共有人也都是所有权人。
(2)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出卖租赁物。基于特殊人身关系建立的买卖关系,与一般的买卖关系不同,它含有身份关系的考虑在内。即仅仅是基于这种特殊的身份...
原告:业主陈某 被告:业主施女士 施女士是某高档住宅区的业主住在19楼。施女士在海外生活多年,对卫生设施要求很高。由于施家卫生间较小,施女士于是别出心裁地将北卧室改为浴室,并安装了一个三角大浴缸。施女士在装修浴室时,由于采取的防水措施不当,致使台盆金属软管断裂漏水,浴缸外溢,积水渗漏到楼下的陈某家中。从1999年起,已发生了3次治水事件。陈某提出意见后,施女士也对浴室进行了修理,但仍没在恢...
为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放开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放开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本市将放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土地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
不必再费时费力举证 一般可减免8%物业费 昨天,(北京)通州法院发布消息称,为了统一物业费官司中业主的减免标准,该院推出“判例原则”,只要小区内有过酌减物业费的判决先例,其他业主就可直接提出按同样标准减免,一般可酌减8%物业费。 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通州大约五六成的小区都存在欠费情况。在该院受理的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讨要物业费的案件中,经常有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不佳为由,要求减免物...
房地产估价对象是指一个房地产估价项目中需要评估其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具体房地产。
估价对象是丰富多彩、复杂多样的。
一、从权益角度来看,估价对象主要有:
(1)“干净”的房屋所有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这里的“干净”的意思是指该房地产的手续完备、产权明确且未租赁或者未设有抵押权、典权、地役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下同);
(2)“干净”的房...
1、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因开发商当初承诺的“智能化停车”根本无法实现,大兴亦庄一栋洋房业主委员会将开发商北京懿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大兴法院。记者昨天获悉,因业委会不具备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原告资格,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起诉。 业委会诉称,购房时,开发商曾发给业主们每家一份“小区智能化系统住户使用手册”,其中对“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说明,承诺可以“通过电脑自动识别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