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责任应如何划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就是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合同对维修责...
分期开发小区应该成立几个业委会?
  大型小区该成立几个业委会?随着分期开发的小区增多,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专家建议,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委会。但该住宅区内已形成的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可以分别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近日,上海闵行区某小区业委会成立“卡壳”。该小区一期、二期分别位于报春路南北两侧,业主习惯称之为北...
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及完善
《物业管理条例》已实施一年有余了,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本文仅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模糊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又称“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现阶段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
  《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了,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本文仅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模糊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又称“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符合条件小区应限期成立业委会
  近年来,各种物业管理问题凸显,业主被打、物业管理混乱、业主委员会难产等诸多问题屡屡发生。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理顺?如何保障小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昨日获悉,谢某明等10多名省人大代表将提交建议,呼吁省人大尽快修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和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立法明确赋予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镇政府)对所辖区物业管理小区(大...
有关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规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业主大会越权业主该怎么办?
小区的业主大会难以召开,即使召开后也存在已经成立的业主大会换届难、业主委员会交接难的问题,也是近期物业方面矛盾比较集中的一个方面。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缺少相关监督,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不断出现,比如业主所享有的大会讨论事项的表决权、制订修改公约和大会议事规则权、选举及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等权利,在实践中经常被侵犯等引出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根据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包括:   1.核验权   即业主在入住之后有权对居住的实际情况——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或重新检验,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代表业主主张权利。    2.知情权    即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务标准、收支情况、有关基金的使用等)有权了解、...
业主大会履行的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机构。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物权法》第七十五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物权法》第七...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