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业主被盗物业公司有无责任?
     判断物业公司有无责任,要看家被盗和物业公司有无关系,或者说是否因为物业公司的过失导致她家被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首先看双方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物业公司是否...
楼盘建小区会所是开发商的义务
    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会所是将室内的客厅“扩大”、“延展”为小区的公共空间。依照惯例,高层住宅和公寓的会所往往被安排在一、二层或者地下室;而在楼群林立的小区里,会所一般是一座独立建筑,是置业者除家以外最近的“另一个空间”。会所内部大致设置功能如下:聚会场所,如咖啡厅、多功能厅、烧烤厅;健身场所,如健身房、游泳池、韵律室、壁球厅、台球厅、乒乓室...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车位既然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它就不是一般的单独所有权。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既然是这样,那么小区车位究竟是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呢?不可一概而论。而是就车位存在的不同情形,法律做出了不同规定。基本上分三种情况:       一、地上占用共用...
什么是小区会所?小区会所有哪些功能?
    会所是指在小区中为人们提供较全面的娱乐休闲活动的场所。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区建设由分散的、功能单一的传统方式向集中化、综合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会所是将室内的客厅“扩大”、“延展”为小区的公共空间。依照惯例,高层住宅和公寓的会所往往被安排在一、...
关于业主大会那些事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会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 ,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业...
会所的经营收益归谁所有?
    会所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收益。这笔收益归谁所有呢?     一般而言,开发商为了提高楼盘的品质和档次,顺应商品住宅消费市场的热点,往往愿意在投资中增加这类设施的投入。在目前商品房销售普遍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情况下,购房人所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保护购房人利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避免开发商在...
开发商不得随意处置小区会所
    有些业主在入住后可能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原先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一些小区会所,入住后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当业主向开        发商质问为何擅自处分会所时,开发商会振振有词,以享有会所的所有权为由对业主的要求予以反驳。事实确是如此吗?享有会所所有权的开发商是否真的有权随意处分会所?     按照所有权的原理,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利。开发商对于会...
没有物业管理合同情形下 如果处理物业管理费?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法律上属于一种合同关系,当发生争议之后双方应当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处理。但在实践中有不少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并没有订立相关的书面合同,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派自己的一个部门来管理楼盘,根本没有委托正规的物业公司管理手续,也没有与小区业主订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合同等等,这就为日后实际操作中的物业管理纠纷埋下了隐患。 在没有物管管...
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是对谁的义务?
        物业费是物业纠纷中最常见的,有些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而拒交物业费用,也有的业主以没有物业服务合同为由而拒交物业费。也有些物业公司以停电,停水为手段,迫使业主交付物业费。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不了解所致。其实,上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应当包括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1.依据我国民法中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构成建筑物分区所有权人、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人与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服务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 2.依据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构成合同当事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 3.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规定,构成消费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提供服务)之间的平等的法律关系。         总之,...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