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母女在小区内玩跷跷板的时候,跷跷板的把手突然断裂,母亲的门牙被摔掉一颗。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7月21日下午,刘桂珍带着孩子到马鞍山某小区朋友家做客。在回家的时候,为让女儿高兴,刘桂珍就和女儿玩起了跷跷板。刚玩一会,跷跷板的把手突然断裂,刘桂珍的脸部撞在把手的断裂处,造成面部和身体多处受伤,右边门牙因...
私接直饮水房间闹水灾 主人外出,回家一看,屋里闹了水灾:橱柜被浸坏、锅碗瓢盆漂起来,价值上万元的音响、家具受潮……屋主为此怒告物业管理公司。法院审理后查明,原来闹“水灾”全因屋主自己私接直饮水管。 2003年6月1日,谢某乔迁新居,搬进了广州市黄石西路的一小区内。7天后,谢某发现自己的厨房被水淹了,家中物品受损严重,后经物业公司检查,厨房积水的原因是下水道堵塞。谢某与物业...
新近出台的《物权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频频出现“首例诉讼”,但记者从本市各基层法院了解到,目前沪上尚未出现有关《物权法》诉讼的案例。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否真的“相安无事”?在《物权法》实施一个月之际,本报记者连续走访了沪上多个小区后发现,这部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法典,让业主们更有当业主的感觉。 事件1 业主错过缴费被剥夺车位优先权 家住静安区某高档小区的吴女士前几...
上海《物权法》第一案昨天出炉。南汇法院依据《物权法》判决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关于小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自行车停车库的归属。业主龚先生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购买小区地面汽车停车位1万元、赔偿相应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同时记者了解到,《物权法》实施后,由于缺乏相关细则引发的争议不断涌现(详见青年报11月2日A13版报道),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
由于某创业物业公司在没有与某物业中心将物业工作交接清楚的情况下就撤离了中黎科技园物业,造成了某物业中心的损失及无法正常的开展小区物业工作,故某物业中心将上地创业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办理交接手续、拆除违章建筑,以及给付电费16万余元和利息266.94元。 原告某物业中心诉称,2007年6月,中黎科技园业主委员会与某创业物业公司终止了物业管理合同。2007年6月28日,原告应中黎科技园业主委员会的邀标与其...
笔者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多年,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问题上,我们发现业主质疑最多的就是: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纳电梯费?业主的观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大部分一楼业主们认为,住在一层,根本不使用电梯,没有义务负担电梯费用;一小部分业主则认为可以少交电梯费用,但不能认同与二层及以上的业主负担相同数额的电梯费用。 那么一楼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纳电梯费用呢?电梯费的准确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
邻居违建起纠纷,业主起诉维权
丁先生和陈女士在某新城的房子与邓先生相邻,两房之间有一公共平台相连。邓先生相连接的平台安装铁制栏杆将公共平台围住,并在外墙安装燃气箱。
后来,在物管公司的干涉下,邓先生主动将违规加建物拆除,并口头承诺不再占用。但随后,他又不顾物管公司的阻止,再次违规加建并拒不拆除。2013年1月,丁先生和陈女士起诉到法院。
2014年1月,市第一法院一审判令邓先生限期拆...
1、物业管理费的收费原则是什么?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指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符合物业管理的客观规律,符合业主及租户的实际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管理费标准应报政府物价部门审批;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政府物价部六指定价或双方协商确定。所制...
小区物管服务打折,业主拒交物管费,物管与业主矛盾升级,最后闹上法庭。
如果你是物业“大战”中的业主,不妨看看以下两个案例,合理合法为自己维权。
收集证据
物管费打七折
上月末,5年未交物管费的王女士,主动与物管公司谈判。最后,物管方打七折收取了费用。
45岁的王女士,在江北区观音桥某小区住了12年。“刚入住,物管服务非常好,每个月我都准时交物管费。&rdquo...
导读:以往我们交付各种费用大多都是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但随着银行业业务的扩展,我们生活当中很多费用的缴纳都可以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缴纳水电费、缴纳学费、物业费等等,那么,物业公司委托银行代收物业费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呢?请看本文介绍:
物业管理费的委托收费协议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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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地址: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 "项目的住户和商户(以下两者统称为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