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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能否作价分割
离婚时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能否作价分割 江苏法院报网站 [案情] 马某系淮安市楚州区某乡村农民,1999年3月,马某与金湖县黎城镇上湾村(位于金湖县城郊结合部)王某结婚,2005年,王某以自己名义在本村申请了128O的集体性质的宅基地一块。2007年5月,马某与王某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分割。此后,王某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2009年1月,马某以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为由,诉至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离婚案件房改房处理的若干意见
离婚案件房改房处理的若干意见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日趋深入,以房改优惠价购买已承租公房全部或部分产权的家庭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对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问题作一探讨。 一、房改房的法律性质及特点 房改房是指根据国家现行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单位将原公房通过优惠的形式出售给已经承租或使用该公房的职工,职工对其享有部分产权或...
离婚分房之一:按揭房分割
离婚分房之一:按揭房分割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新生事物,离婚诉讼中分割按揭房屋亦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在订立合同、首付房款、办理证书、偿还贷款期间,双方可能结婚与离婚,夫妻双方对房屋性质、分割方法等问题经常产生争议。本文从揭示按揭房屋上存在诸多关系入手,分析按揭房屋分割中的五种疑难情形并提出相应解决意见。 一、按揭房屋上的诸多权利与平衡。 1、按揭房屋上存在的诸多权利。购房人分...
论不动产登记之效力--从一起离婚房产纠纷案看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一、 问题的提出   某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李某?男?与张某?女?经人介绍于1999年1月25日结婚,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张某遂于2000年7月27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其现在居住的房产分割上发生纠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房产原属李某单位所有,在1999年5月按国家政策进行了房改,向单位缴纳了房改购房款25000元,但由于涉及房改户较多,手续繁杂等原因,至离婚诉讼时仍...
父母出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案情回放   小李和小王结婚时,因二人都刚工作不久,经济状况不太好,小李的父母便拿出10万元,为小李付了买房首付,并约定,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   但小李与小王婚后不久便准备离婚。小李认为,房产是自己父母出的首付,应当给父母一个交代。但小王却认为,房产是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应由夫妻二人均分。   司法解答   大红门街道司法所的程琳解释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离婚诉讼中6类房产疑难问题
  一、婚前按揭商品房的权属认定及分割   (一)存在的问题:权属认定不一,分割标准混同   当前离婚诉讼中,婚前按揭房屋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之一,争议的内容主要在于此类房屋权属如何认定,以及如何确定相应的增值利益归属和分割标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尺度并不统一。对于权属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存在分歧,标准不一,甚至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在此基础上对于房屋增值利益的处理,也存在着按照出资...
离婚时孩子有权参与分割财产吗?
  案例   张女士与丈夫王某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经协商尚未成年的孩子随张女士生活,王某按月给抚养费。在协商分割家产时,张女士提出:孩子也是家庭的一员,家中财产应有孩子一份,孩子随她生活,她应当与孩子共同分得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二。王某不同意,说孩子靠父母抚养,从没有参加劳动,自己已经答应给孩子抚养费,所以孩子不应当参与分财产。二人为此发生争执。那么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能否分得家产?   根据法律规...
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丈夫因有外遇,3年前我门分居,去年5月我以个人名义买了父母(已故)留下的公房,可购房合同,发票被他拿走,我手里没有复印件,只有房产证,现在他可不可能用这合同背地里卖掉房子,我又该怎么办?补办合同有用吗?   四川成都廖振琦律师回复:   1、根据你的表述判断,这套房应该是夫妻共有。   2、房产证是是房产所有权的最重要的合法证明。   3、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你丈夫不能转移房产。 ...
前夫离婚藏房产妻子起诉得补偿
  在外地打工的小丽直到离婚后才发现,自己的前夫在离婚时隐藏了部分共同财产没有分割,进而与其对簿公堂。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通过法律途径,小丽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感情破裂,小丽与小袁于2008年12月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婚生子由小丽抚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固定资产。但离婚后小丽却发现,离婚前小袁在合肥市中心按揭购置了一套价值40余万元的房产,遂以其隐瞒婚内财产为...
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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