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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共有的房屋是否还能请求分割
  网友咨询:   我们是91年结的婚,对方的户口在他父母家里。他父母家的房子是按“94”方案买下的产权房,当时同住人是他妈妈和他。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是否能请求法院对于这套房子进行确权和分割?如果不行,我是否可以单独起诉法院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权利?老公说他放弃我还能主张吗?   律师回复:   基于“94方案”的特殊性,当时产权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即你的公公。而你的婆婆和老公是当时的...
婚前的房屋婚后动迁了,算个人财产吗?
  网友咨询:   您好!我和妻子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时间已超过5年,产权证上有我、妻子、儿子三个名字,现在妻子要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是我把我的一部分产权分到儿子名下,是否要交税?二是我把我的一部分产权分到我妻子名下,是否也要交税?   三是我答应补偿给妻子一部分钱款,请问: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四是女方在婚前就有的动迁房,婚后动迁了,算个人财产吗?另外我和孩子也享有动迁份额,我...
已变更的房产 离婚时还能分割吗?
  离婚诉讼通常都要解决三个问题:感情是否破裂,子女如何抚养,财产怎样分割。   大部分案件的主要问题已不是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是子女的抚养,而是现有的住房在离婚时的重新分配。男女双方在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后,确在为争夺房产或居住权而唇枪舌剑,甚至闹得焦头烂额。对多数当事人而言,房产是婚姻中投资最大的一项财产,在财产分割中无疑是最重要的问题。我国住房法律制度呈现多样性,权属状态包括完全所有权、部分...
离婚时孩子有权参与分割财产吗?
  案例   张女士与丈夫王某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经协商尚未成年的孩子随张女士生活,王某按月给抚养费。在协商分割家产时,张女士提出:孩子也是家庭的一员,家中财产应有孩子一份,孩子随她生活,她应当与孩子共同分得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二。王某不同意,说孩子靠父母抚养,从没有参加劳动,自己已经答应给孩子抚养费,所以孩子不应当参与分财产。二人为此发生争执。那么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能否分得家产?   根据法律规...
父母赠豪车当嫁妆 离婚时车却归老公
  案情   2011年3月,小静与阿武(化名)登记结婚。就在结婚前的几个月,小静的父母向女儿转款50万元,用于购买一辆丰田霸道PRADA汽车。据小静称,由于自己是佛山人,没有广州户口,不具备在广州办牌的资格,所以将车辆登记在当时的未婚夫阿武名下,事实上,这辆车是父母赠送给她的嫁妆。然而,结婚才两年多,这对小夫妻就因感情不和闹离婚。离婚后,小静要求前夫阿武将豪车返还,却遭到阿武拒绝,遂诉至法院。   为证明自...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
私下出售离婚约定房产是买卖还是借款?
  永是一家公司的老总。2012年9月,他与张增贤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引起了前妻英英的不满。英英认为房子在两人离婚时已经约定自己占有35%的份额,李永无权单独处置房子。于是她起诉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李永和张增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私下出售离婚约定房产,前妻起诉要求确认无效   1996年2月,英英与李永结婚。2005年7月,两人购买了贵港市荷城小区的一套房子,登记在李永名下。由于双方感情、性...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儿子 能撤销吗
  市民姜女士:我与前夫于2014年8月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将我们共有的一套房产赠给我儿子,但是没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今年4月份前夫再婚,前几天前夫找到我说他要起诉到法院撤销对我儿子的房产赠与,他能否得到支持?   毛淑琴律师: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是一种附...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都会出现那些情况
  一、婚后共同买房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灰姑娘...
潍坊夫妻离婚后,房产问题怎么处理!
  1、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是需要去办理公证。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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