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近3个月被抵押地块量狂飙,业内人士称此隐含着极大的财务风险
以土地使用权抵押银行获取周转资金的融资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多眼下面临巨大资金压力的上海开发商的欢迎。
在上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公示榜上,《每日经济新闻》发现,去年12月以来上海各区县入榜的地块出现惊
人的增势:去年8月到12月的4个月里,上海各区县只有16幅地块入榜,但去年12月至昨日截稿,3个多月的时间里上海各区县
入榜的地块...
一、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在民法权利上是相互独立的物权
根据我国现行的立法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根据出让和转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依国家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必须先由国家征用变为国家所有权以后才能够转让,所以一般情形下,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抵押。在民法角度上,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之物上得以使用收益而设立他物权。...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般实行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我国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由于房屋与土地不可分离,所以在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在拍卖房地产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订立后,土地...
(2004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发〔2004〕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1月15日发布了国土资发[2004]9号《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经过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19号《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国土部门认定的价格抵偿给抵押权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担保纠纷案件中,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如果无法变现,债务人又没有其他可供清偿的财产时,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结果...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地...
进入2006年以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典当行以及其它企业来换取资金的方式,正在成为上海开发商最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站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显示,去年12月开始,上海各区县地块使用权抵押数量明显上升。最近2个月,新增土地抵押势头依然不减,上月为11幅、本月目前已经达到25幅。(截至3月27日止)这其中大部分都抵押给了银行。五合国际地产策划部陈彤彤认为,金融机构承担了极大...
导读:当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款优先权发生冲突时,哪个先行使?工程款受偿的法定优先权绝对地优先于抵押权?下面小编与您一起来解开这个疑惑。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款优先权问题。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
导读:在建工程抵押,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与其他合同有哪些区别?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需要载明哪些事项?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抵押当事人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
二、抵押物的名称、建筑面积、处所;
三、抵押贷款或担保债务的价款、币别、期限、利率、支付方式和地点、本息归还方式;
四、抵押物意外毁损、灭...
导读:何为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前需要进行价值评估,那么,在建工程抵押的评估范围有哪些?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范围:
1、土地权属
在建工程的土地权属有两种性质,四种情况,即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