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农村房产执行出路路径之思考
在现行法律制度中,对农村房屋执行的最大障碍莫过于流转对象的受限制性。农村房屋不打开通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流转大门,其执行便永难有出路。如何打开这扇大门,本文设计了两种思路。
1.出路路径设计之基点----几种关系的和谐平衡
①债权实现与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关系的和谐平衡。执行工作是一项将债权由应然转为实然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实施其实是一把双刃剑...
抵押房产被拆迁后的执行
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房屋产权向金融机构抵押借款,是企业或个人取得资金的常用手段。在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房屋拆迁屡见不鲜,因抵押的房产被拆迁而产生的执行纠纷也由此产生,法院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案件的顺利执行,而且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稳定。笔者认为,对被拆迁的抵押房产的执行不同于对一般抵押房产的执行。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房产为债权人的债权实...
被执行人一房多卖无效依法退回购房预付款 作者:文勇发布时间:2010-09-29 9月26日,被执行人韦春贺将14万元通过银行转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帐户,作为退回给申请执行人黄卫华的购房预付款,使该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2008年2日5日,黄卫华与韦春贺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约定,韦春贺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田州镇中山街A-5号房出售给黄卫华,价格26.9万元,协议当日,黄卫华付给韦春贺定金18万元。过后韦春...
盱眙法院“八方法”解开一处房产不能执行的死结 2月3日上午9时许,江苏盱眙法院大门前响起激烈的鞭炮声,另外还有5个人高举锦旗向盱眙法院院内走来,上前一问才知,原来是申请人王芳等人给盱眙法院执行局送锦旗来了。王芳等5申请执行人从2000年8月以来分别申请执行吕锦贵、赵友琴民间借贷5个案件,总案值达250000余元,被执行人吕锦贵、赵友琴一直没有履行,法院也因他们只有一处房产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把...
导读:房屋的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行为都是房屋转让,都要履行房屋转让手续,办理房屋转让手续要准备的材料有很多,程序要有好几步,可能咋一看有点繁杂,但是这些手续都是必须的。
一、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前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1、土地登记(转让)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3、房地产转让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影印件;
4、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影印件、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 区 路 号 单元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
导读: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即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
(1)买卖
(2)交换
(3)赠与
(4)以房地产抵债。
(5)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6)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
关于划拨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相关规定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有机结合,二者形成一个整体,当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反之,在土地使用权转移时,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也应随之转移。《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发改委出台房产新政 继承遗赠等住房转让不收费 5月1日后,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将免收转让手续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
发改委取消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 据悉,该通知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