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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买卖合同效力的关系如何
  1、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   1983年12月27日国务院颂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这一条的规定是相当落后了,奇怪是到现在都还没有进行修订和重新发布,也许是把力量都投入到商品房...
房屋产权登记费调整:住宅按套收、非住宅按面积收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前日获悉,经省物价局审批,从本月起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费调整为:住宅每套80元(房改房按每户60元收取),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  非住宅建筑面积在0—50平方米的收100元;在50—100平方米的收200元;100—4000平方米之间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20元;超过4000平方米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10元。  另外,住宅抵押登记每套收取登记费80元,非住宅房屋抵押登...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
房地产产权登记
房地产产权登记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它要求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 采取房地产登记制度,一...
房产权利登记错误,应当起诉登记部门撤消,还是起诉被登记人进行确权?
上海房产权利登记错误,背后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之争。如因某种原因,将属于甲的房产登记为乙。此时权利人有两种选择,一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登记,一是起诉被错误登记的一方,就双方的民事争议进行司法裁决。个人认为,妥当的做法应是提起民事诉讼,就房产的归属进行民事诉讼上的确权,再以生效的判决书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0年6月16日 房产登记案件中行民交叉问题的处理 李 银 案...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真正的“身份证”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真正的“身份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登记簿首次现身房屋登记。所谓“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记载当事人不动产...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的善意保护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的善意保护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如果他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取得的不动产物权是以登记为要件的,不正确和错误登记是不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初始登记提交哪些证件?需缴纳哪些费用?
申请人为个人需提交的证件有: ??? (1)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表 ??? (2)土地使用证件或文件 ??? (3)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原件 ???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5)房地测绘证明 ??? (6)墙界表 申请人为单位需提交的证件有: ???(1)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表 ??? (2)土地使用证件或文件(原件) ??? (3)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原件) ??? (4)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原件)  ?? (5)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 (6)房地产测绘证明 ??? (7)申请...
第五章:房地产登记 第三节 产权证在使用过程中常出现的法律问题
一、遗失《房地产证》如何申请补领《房地产证》毁灭或遗失的,权利人应声明遗失,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失,申请补发。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刊登公告,六个月后予以补发,并在《房地产证》上注明″补发″字样。申请补发《房地产证》需提交如下材料:(一)刊登公告声明的报纸;(二)身份证明;(三)补发《房地产证》申请书二、如何在《房地产证》上变更产权人及人数的增减 三、颜色不同产权证的含义 上海市实行土...
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实行房产和地产分开登记制度,即房产由建设部门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地产由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重要内容,分开登记存在诸多弊端,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受到各界的质疑,统一登记的呼声由来已久。今年十月一日,《物权法》正式实施,房产地产统一登记更是大势所趋。 一、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必要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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