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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子女房子,能任性吗?
  网友“假如”:父母已经把房产赠与我多年,现在又要立遗嘱分给其他子女,这可行吗?   答:《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你父母把房屋赠与你的时候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他们就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办理了登记,且未出现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
房产证赠与公证流程
  房产证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证赠与需要公证吗?房产证赠与公证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赠与公证流程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
老妈转房子给儿子赠与不如交易划算
  案例:近日,陈女士计划在老城区买一套180平方米的新房,由于其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产,按照限购政策,她没有购房名额。为了符合购房资格,她打算将名下一套面积约110平方米的越秀区三房单位转给已经成年的儿子。这套三房单位是陈女士10年前购入的房产,当时成交价约60多万元,而目前的市场价已超过300万元。于是,问题来了。是该选择赠与还是交易?两种选择在税费成本上有何不同?日后转手又将遭遇哪些问题?   交易PK赠与...
欠债不还 房产赠女儿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欠债40万元不还,却无偿将房产赠与女儿,债权人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行为。近日,香洲区法院判决撤销债务人将房产赠与女儿的行为。   吴某某去年6月向黎某借款40万元,并立借据承诺于同年7月还清。后吴某某逾期未还,黎某多次催讨未果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吴某某偿还40万元债务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某仍未主动履行判决。   吴某某在2013年将原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珠海香洲某房产中的50%房产...
房地产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
已购公房如何赠与
导读:什么是公房?公房能赠与吗?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那么。对于可售公房的赠与,需要哪些材料呢?如何办理过户呢?   一、公房赠与需要的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
新规政策婚前买房属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婚姻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
房子赠予费用涉及税费包括哪些
  房子赠予费用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房子赠予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房子赠予费用涉及税费包括:  一、买方(受让方)1.契税3%(普通住宅减半)、2.印花税0.05%、3.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4.登记费80元/套、5.权证印花税5元/本;  二、卖方(转让方):1.营业税及附加5.55%(普通住宅满五年免征,高级住宅满五年按差额征)、2.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非住宅)0.5%、3.个人所...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合同效力问题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合同效力问题 案例介绍: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6年在法院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正与婚生子小李,小李当时为3岁,孩子由李某抚养,房屋暂由李某居住。2008年1月赵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小李由赵某抚养。判决生效后赵某要求李某到倒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 笔者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
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
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 欠债15.6万元迟迟不还,还要将20余万元的房子无偿赠予未成年的儿子。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认为此项赠与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他人利益,应当予以撤销。 据余姚市法院祝文权介绍,债务人黄某和吕某原系夫妻,2003年1月,黄某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吕某作为其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亦在合同上签字,前后共计支付房款20余万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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