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1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属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非赠与,还可以拿出借据证实。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首先看另一方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
房产赠与和买卖费用是否有区别
市区程先生咨询,他在下吕浦有一套面积为60多平方米的房产,他想将这套房产过户给其女儿,不知通过哪种方式过户费用最为节省?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回复:在这种情况下,程先生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其一就是正常的买卖,这种方式过户要缴纳1.5%契税;其二就是赠与,这种过户方式要缴纳3%的契税;其三就是遗产继承,该种方式并不需要缴纳契税。以上三种过户方式,中心收费基本上是一样的。
赠予的房子勿忘过户
赠予的房子勿忘过户 赠予的房子勿忘过户 义乌的杨女士来电说:“我的丈夫有兄弟四个,他排行老三。他的两个哥哥前些年都结婚分家另过,公婆曾给过一些钱帮助买房。前年我和丈夫结婚时,公婆因为没有多少现金可以贴补,就让出了一套住房给我们。近几天,丈夫的弟弟也打算结婚了,要求我们把这套房子让出来给他,公婆因为很疼爱这个小儿子,也要求我和丈夫让出房子,不再承认曾说过把房子送给我们的事了。现在的关键是,我们当初...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第三者法律效力探析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第三者法律效力探析 当前,夫妻一方在婚外恋的同时,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后产生纠纷并引发诉讼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法律规定不明,法官考量差异,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一。本文从此类案件人手,提出将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引入此类纠纷的处理,以求审判实践的公正和统一。 案例折射出的审理现状。上海婚姻律师 例1:丈夫瞒着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法院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
已购公房赠与要办理那些手续
如果是已购公房需要办理赠与的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房屋交易过户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及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并按规定把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由市房改办核准并开具证明后,到上述交易所办理过户...
老人突然故世房产赠与是否有效
老人突然故世房产赠与是否有效 2007-06-19作者:来源:上海法治报 去年九月,王女士的公公来到本市某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老人欲将自己名下位于市区的一处房产,赠与给王女士尚未成年的儿子。 然而,老人在办理好所有公证手续,等待领取公证书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突然去世。 王女士不清楚,公公的房产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坐堂律师: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洪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
公证未办妥产权人去世  笔录签字赠房有效
公证未办妥产权人去世笔录签字赠房有效  祖父将房屋赠与孙子,不料公证手续还未办妥,老人就去世了。房屋究竟归孙子所有,还是作为遗产分割给子女?当事人几经争议仍无法达成共识。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财产权属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孙子对争议房屋的所有权。  1999年7月初,拱某决定将名下位于国定路的房屋赠与孙子,由于孩子尚处幼年,拱某的小儿子,即孩子父亲代为接受赠与并在公证笔录上签字。双方约定,在拱某履行...
济南停办朋友间房屋赠予公证
记者从济南市各公证处了解到,自6月1日房产新政实施以来,到公证处去办理房屋赠予公证的人大幅增长,许多是没有亲戚关系的陌生人,非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予令人生疑。历下区公证处为此已不办理朋友间的房屋赠予公证。 据济南市公证处统计,在6月平均每天能办3件房屋赠予公证业务,多的时候一天办六七件。而以前每月也就办理二三十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来,按6月1日起实施的新房产政策,个人购买不超过5...
儿子不礼貌就撤销房产赠与?
中山网讯父母离婚,协议将住房归妻子所有,父亲的部分则馈赠给12岁的儿子,住房由母子二人居住。但事后父亲以自己生活困难及儿子对自己不礼貌为由,要求撤销赠与行为。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确定该赠与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 父亲肖峰(化名)与母亲刘倩英(化名)于2001年至2003年间在自己的宅基地共同建造了一幢楼房,该房地产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证书。2008年2月20日,肖峰在律师的见...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
  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