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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四大原则
  导读: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所谓的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遵循哪些原则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一、融资租赁的特征有: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
湖南:状告物业收停车费业主一审被判败诉
小区内室外车位停车费该不该收?业主与物管公司长期为这个问题争执不已。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业主状告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停车费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原告长沙枫林美景小区业主张某败诉。   2006年6月23日,长沙市民张先生在枫林美景购买了一套房子,次年又和长沙广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约定室外停车费为每月每台90元。入住后,...
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要为司法机关处置涉讼房地产出具估价报告,报告中往往要涉及三个最基本的概念:一个是公开市场价值,一个是拍卖底价,一个是拍卖保留价。对于前者,由于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严格规定,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后二者,由于《房地产估价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因此,对于什么是底价,什么是保留价,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与起拍价、抵债价又是什么关系,...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
眼看业主被打未制止 小区物业被判担责
  3年前,时任世纪城东区业委会主任的杨爱秋在世纪城5区北侧的道路上,遭到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3年后,杨爱秋通过诉讼讨回公道。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一中院今天终审认为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看到杨爱秋被打,却未予以制止,物业公司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杨爱秋终审获赔1千元。   由于杨爱秋被打的地点处于市政道路上,并非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她能获赔,在于一中院的判决突破了长期以来大家所持有的保安只在小区...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性质与制度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1年11月16日、2002年2月22日出台了《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司法解释。国家司法部自2000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有黑龙江、重庆、吉林、深圳、四川等十几个省市颁布了地方性的《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上述各个部门和机关分别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司法解释...
房屋租赁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许多人也许会有这样的误解:房屋租赁相比买卖要简单很多,基本上没有太多需要关注的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认为租赁合同都可有可无。   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由于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他仅从所有权人处取得有限的使用权,因此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房屋使用范围、相关设施的使用及费用承担均应有明确约定。而对于房东而言,毕竟租赁期限内房屋已脱离自己的实际掌控,如何确保自己的租金收益,同时又保护房屋...
常见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审理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拆迁力度的加大,物业管理纠纷日益增多,法院受理的物业管理纠纷逐年上升。认真分析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原则,公正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无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的审理   实践中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派自己的部门管理楼盘,未办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手续,未与业主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等等。在无合同可...
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常用方法
房地产评估虽然是专业技术工作,但其原理并不复杂,为了让客户对房地产有一个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对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做以下介绍。   1、市场比较法:将要评估的房地产与在评估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要评估的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2、剩余法:预计评估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评估对...
房屋租赁权的定性
  关于租赁权的概念有学者认为,认为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契约产生的由承租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租赁契约成立后、租赁物交付前和租赁物交付后所产生的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租赁权仅指承租人对交付后的租赁物所享有的权利,如"承租人之权利,为使用收益权,包括为使用收益必要之占有之权利,此等权利总称为租赁权。"可以看出,租赁契约生效后,租赁物交付前承租人所享有的权利能否包括在租赁权的内容中,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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