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2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导读:什么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如何成立呢?业主大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下面请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业主大会成立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业主大会的解释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
业主可以审查物业管理费用情况吗?
  咨询:   小区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费用支出吗?   回答:   这要看小区物业管理费的形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约定物业管理费用。”也就是说,物业管理费有两种存在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赢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
物业公司张贴拖欠管理费业主名单和信息违法吗?
  核心提示:如果物业公司张榜公示欠交业主的姓名、欠款时间、欠款金额、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   物业公司张贴拖欠管理费业主名单和信息违法吗?   如果业主由于种种原因而拖欠物管费,物业公司却通过在小区进出大门、过道等处,张榜公示欠交业主的姓名、欠款时间、欠款金额、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迫使业主因怕名声受损而付清欠款。这种行为由可能侵犯被张榜业主...
逾期交房 可解除购房合同
  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行为。如何确定开发商履行了交付义务的时间,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只要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了向买受人“交钥匙”的行为,将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使用,就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反之,就是逾期交付...
常见业主维权方式分析
  目前,常见的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   就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问题,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就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业主可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另外,在实践中,还有许多业主采取了上访.给地方政府领导写信反映问题的...
了解你的物业管理权
  1. 对于配套设施,如会所、游泳池等,小业主是否享有一定的产权。   对于配套设施,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列为应缴地价的建筑面积,发展商未售出的,则其产权属于发展商;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列明为“小区配套设施”,不计缴地价,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列明为“小区配套设施”,则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2.物业管理公司将小区附属的商业设施租赁给他人,是否要征求业主们的同意?   小区附...
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关系
  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总的形态是,在一个总的复合共有的关系之下,由数个复合成这个权利的法律关系构成。   (一)整体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   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是就一个建筑物的所有问题上所产生的各个业主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每一个业主都是权利主体,与该建筑物业主之外的其他任何人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害这个所有权的不作为义务。   在这个法律关系的解释上,也可以说明建...
业主实现共有物权的形式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全体的代表,业主全体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实现对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及一切派生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推荐阅读: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关于共有的形式   在德国民法,共有指“按份共有”,没有提出“共同共...
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与费用怎样分配
  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与费用怎样分配?《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推荐阅读: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如何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因此,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费由业主共同承担。同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要建立经常性经费的保障,建立经费筹集的长效机制。...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