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设定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因而,以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向个人担保的事例比较罕见。因为个人无法向国有或集体单位发放贷款;个人与单位间的经营活动也受到很大局限,如属于侵权所生之债,一般也不会用设定担保的方式去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财产保全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强调,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据此,只要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是确...
房地产抵押是抵押当事人自己的民事行为,抵押的房地产是否要保险,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权属登记机关不应将当事人是否对房地产保险作为审查的内容。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担保法》第三十六条也作出了与房地产管理法相一致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房地产是一个完整的财产概念,是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
解答: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房地产抵押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对此,我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一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均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抵押,应自抵押合同签订...
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公示”,即避免不知情的第三人购买设有抵押权的房产或是再次设定抵押权,以保护公众的利益。这一点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应承担的责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一般不会影响或干涉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因而,在抵押登记中,登记机关只要没有违法行为或虽由违法行为但该行为与财产损失并无因果关系的,登记机关不...
哪些房地产不设定抵押?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回答: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从而使得房地产抵押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保证在主债权期限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时,依法实现抵押权,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为什么要设定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
咨询热线内容 1999年,我与妻子的大学同学于某合资开办了一家建材公司。开始时生意非常好,我还买了车和别墅。但从2005年起生意就开始不景气。为渡过难关,我以价值120万元的别墅作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没想到此次生意又血本无归,只能四处借钱维持。生意上的一个朋友虽然愿意借给我100万元,但他坚持要我提供担保。这让我更加焦急,想来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