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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子名下就是赠与关系?
  周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周正、周华(均化名)。1997年,周某与其妻子李某共同出资建设房屋一栋。2000年,周某以周华的名义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周华,房产建成后由周某、李某、周正、周华共同居住。2007年,周华与谢某登记结婚。2008年,周某的妻子李某去世。2012年,周华、谢某共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对房产进行夫妻共有加名。当年,某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周华,共有情况系...
儿子非亲生,赠予其的房产能否要回?
  问:我和老伴有一子二女,两个女儿已经出嫁,我们出资给儿子买了两套房产,都登记于他的名下,首付和贷款都是我们二老负担的,但近期我们才发现儿子不是我们亲生的,可能在出生医院抱错了,我们想要回一套房产以后作为遗产留给两个女儿,请问我们能将房产要回来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赠儿房子 儿去世能不能要回?
  郑先生的老母亲拆迁得到两套房,送了一套给儿子。因为不愿意儿媳妇“占便宜”,就办理了公证,写明房子赠与儿子一人所有。没想到儿子因病走在老母亲前头,老人悲痛中向儿媳妇挑明:“我把房子赠给儿子,属于他一个人的。我儿子过世后,这房子就应该返还给我!”那么,老母亲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送给别人的房子还能再要回来吗?请听北京市天江律师事务所翟振锋律师予以解答。   再婚夫妻分居后要离...
离婚时承诺赠送一半房产 他事后反悔但晚了
  李某在离婚时承诺赠送一半的房产,事后反悔了,但被法院判必须履行承诺。前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   李某与妻子小王离婚时,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屋,办理离婚手续后,李某自愿将属于自己的50%房产权,赠送儿子(跟妻子生活)拥有,并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但是,两人离婚后,李某一直未按协议约定将产权变更登记至儿子名下。随后,妻子小王诉至厦门思明区法院,...
两次协议离婚 房子到底归谁?
  身边的事儿   赵某与于某结婚后,于某的父母买了套房子送给于某。赵某与于某在2000年11月生了一个女儿。婚后,夫妻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遂于2013年5月6日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女儿。   离婚后,赵某与于某仍然保持联系,不久两人旧情复燃,重新生活在一起。2014年1月15日,两人重新签订了房屋处置协议,约定女儿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赵某与于某有居住权。5天后,赵某与于某...
律师说法: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他人须两人都同意
  市民王大爷来到公证处,称其拟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给孙子王小某,申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经公证员了解,王大爷年过七旬,老伴儿李大娘因身患重病正在住院治疗。王小某是他们的长孙。现王小某新婚不久,没有自己的房屋,李大娘希望王大爷将其名下房产赠给孙子王小某。   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公证员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向王大爷告知:1.上述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房产共有人同意不可一人擅自赠与他人;2.赠与合同经公...
借钱后故意赠与房产哪知被法院撤销赠与
  蔡先生欠下50万元,眼看无力偿还,便偷偷将名下两套房屋赠与女儿,然后称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哪知,债权人把他告上法庭。近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蔡先生恶意逃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依法撤销房屋赠与行为。   2009年、2010年,蔡先生的投资公司向刘先生借了50万元,一直未还,2012年5月被刘先生告上法庭。去年2月24日,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这家公司的经营场所已迁移,去向不明,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
房产证赠与如何公证?
  房产证赠与公证流程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
为结婚出资不能视为一般赠与
  41岁的王晓丽是单身,在一家为老服务机构工作,来上海打工已经十多年了。2007年年初,在公司产品宣传活动中认识了李老伯。虽然年龄相差20多岁,但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2007年12月,李老伯和王晓丽一起到某楼盘售楼处,购买了一套总价125万元的房屋。由于李老伯非常喜欢小王,为了表示对小王的爱,因此两人商议后决定由李老伯全额出资,以小王的名义买下了这套房屋。此后,李老伯分几次向小王账户转账,并通过小王全...
离婚时对子女赠与能否撤销 律师:无权单方撤销
  2011年,临沂的王某和刘某感情不和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因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位于县城某小区的房屋争持不下,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将房产共同赠与给婚生子小王。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该房产一直未办理变更过户手续。该房产一直登记在王某名下,2014年,王某以未过户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对此,刘某疑问,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撤销?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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