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物业弃管难题 收费多样增设服务
如何破解物业弃管这一难题?部分小区的业主和专家就此发表了看法。 收费方式可灵活多样 汉口安先生认为,目前绝大部分物业管理费的计费方式都是以“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核定。但这种计费方式显得不合情理,它忽视了与业主居住环境相关的因素,如楼层、朝向、日照时间、噪音污染等,以“建筑面积”一刀切的方法来计费,会造成业主的不平衡感。 武昌中南路某新建小区的...
记者从济南市各公证处了解到,自6月1日房产新政实施以来,到公证处去办理房屋赠予公证的人大幅增长,许多是没有亲戚关系的陌生人,非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予令人生疑。历下区公证处为此已不办理朋友间的房屋赠予公证。 据济南市公证处统计,在6月平均每天能办3件房屋赠予公证业务,多的时候一天办六七件。而以前每月也就办理二三十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来,按6月1日起实施的新房产政策,个人购买不超过5...
出租人的管理义务包括: (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须查验《上海市疟疾、血吸虫病、丝虫病检疫证》,随带儿童的,须查验儿童《儿童预防接种证》。不得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经营条件。 (2)按规定如实填写《私房出租登记簿》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村)委暂(寄)住人口登记站送交...
一、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指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符合物业管理的客观规律,符合业主及租户的实际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管理费标准应报政府物价部门审批;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政府物价部六指定价或双方协商确定。所制订的管理费标准应考虑绝大多数使用人的实际经济能力。 二、公平有偿原则 公平有偿原则...
中山网讯父母离婚,协议将住房归妻子所有,父亲的部分则馈赠给12岁的儿子,住房由母子二人居住。但事后父亲以自己生活困难及儿子对自己不礼貌为由,要求撤销赠与行为。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确定该赠与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 父亲肖峰(化名)与母亲刘倩英(化名)于2001年至2003年间在自己的宅基地共同建造了一幢楼房,该房地产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证书。2008年2月20日,肖峰在律师的见...
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如果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您应该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显突出,物业纠纷案件大量增长。可以说,当前物业纠纷的主要矛盾焦点就是物业费问题。
那么,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是什么呢?
1、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
2、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
3、一部分业主买房后长期不在此居住或出租给他人,忽视或忘记交物业费;
4、物业公司与业...
(一)关于未办理登记的买受人能否基于消费者地位对商品房抵押权人主张排除执行的问题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该《批复》第2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实践中,对于该《批复》的理解存在两种...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为: 1.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 所谓"租赁房屋",应当是指出租人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符合《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中规定标准的房屋。 2.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关于"同等条件"标准的确定,一般认为是指以出租...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物业管理机构、物业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云南省物价局、建设厅《云南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二条 本收费办法适用于昆明地区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机构。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性收费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