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小姐于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王小姐一个人出的。不过,房产证是在婚后拿到的,贷款是和其丈夫陈先生一起在还,请问王小姐这套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如果王小姐离婚,该房产首付款应属于王小姐的个人财产,婚后王小姐和陈先生共同偿还部分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有法律并未对房产升值部分作出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
婚前买房的首付款怎么算?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怎么分?离婚大战中的敏感问题在不久之后都将有法可依。
最近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引起每个人的关注: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将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比例等因素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就是说,不管你为这个家付出多少、结...
《城市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这里“权属证书”应理解为产权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当事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不发生物权转移,但是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因此,就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没有产权证明材料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物权无法转移;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是有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房屋...
珠海市梅华东路华南名宇的业主方先生通过中介与买房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卖方收取了买方1万元定金。后卖方反悔,将房屋出卖给了第三人。
业主违约后,中介方委托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代理向业主要求中介费及损失的诉讼。陈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了卖方的房屋,致使卖方的房屋再行转让过户。香洲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案件号为(2009)香民二初字第1501号。
房屋查封后,业主主动要求...
【案件事实】
刘某与张某于2009年10月※日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出卖人张某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号、※号用地(A5-1、A5-2、A5-3地块)※号住宅楼※层※单元803房屋出售给买受人刘某,建筑面积共100.42平方米,成交价格为2100000元(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买受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同日达成的《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买受人在签订协议后30内将首付款400000元(大写...
案例:
我前段时间通过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合同的时候交了五千块的定金。可是到了交房子的时候房东违约了,好像是另外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钱购买他的房子。请问,房东是不是违约?房屋买卖违约我的定金能拿回来吗?
律师解答:
房东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即双倍的定金。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
产权证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而引起的纠纷比较普遍,不仅造成房屋权属关系不明、秩序紊乱,而且无法行使转让、抵押、租赁、投资等权利。买卖双方往往对逾期原因、责任主体或责任形式产生纠纷。
一、开发商在产权证办理中承担的义务
在我国,房屋变动采取的是“交付+登记”模式,也就是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进行登记然后领取所有权证。在我国,所有权证是证明所有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作出了以下方面的规定:
买卖合同不能轻易确认无效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司法解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主张,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只要没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就应尽量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
1.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
现代各国民法,为了保护不动产承租人的利益,承认租赁权具有物权的效力,即出现了“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势:一方面,确立“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另一方面,确立不动产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即出租人出卖其租赁不动产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
商品房买卖中,“五证”是必不可少,但是对于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也不可遗忘。《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第二条明确规定:对新建住宅实行交付使用许可制度,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配套设施应当具备居民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方可交付使用。
此条规定是对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开发商已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