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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我们一家居住在父亲承租的直管公房中。几个月前,父亲去世后,房管部门直接将该房的承租人变更为我继母。我与姐姐对此变更均有意见。 请问,就此问题,我们应该通过何种渠道解决?如果起诉,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法官释疑 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上述情况属于直管公房...
公房承租人死亡
公房承租人死亡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废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0月26日 实施日期:2001年10月26日)废止】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
公房可以买卖吗
  本文回答了公房可以买卖吗这一疑问。对于公房是否可以买卖,律师进行专业回答。   我有一套公房,已经好几十年了,我们现在想自己买一套新的房子,那就想把这套房屋卖了,请问公房可以买卖吗?   推荐阅读:   购买“已购公房”注意事项   分析公房买卖是否有效   解答:   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
后公房和农民安置房首次转让时是否仍可享受税收优惠?
是的。做出这样的规定,是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尽量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售后公房和农民安置房首次转让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认定:   1、售后公房,在首次转让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房地产权证》上已注记售后公房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如《房地产权证》上未注记售后公房的,则应提交购买公有住房合同和《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有票据》或有关付款凭证。   2、农民安置房,在首次转让办理纳税申报时,...
该不该强制产权单位出售公房
  该不该强制产权单位出售公房   对我市“不售房就止租&rdquo;这种强制措施存在有异议提出如下几点看法:   一、该读者认为“长春《决定》&rdquo;违反《民法通则》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实并非这样。   该读者提出,《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rdquo;及“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r...
公有现房出售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1、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需先向主管局(公司)申报出售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持主管局的批复,到房屋座落的区、县房改办办理售房许可证。   2、凡申请购买现住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持房屋租赁合同、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售房单位登记;与承租人同户籍同居一处的家庭成员或非同居一处的法定直系亲属购房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持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协议书》办理购房登记。   二、办事程序   1、...
已购公房交换应缴纳的税费
法一.对职工所购公房在交换中的差额收入应征收的营业税(同时按其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费附加﹑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统一按5%的综合征收率合并计算缴纳。二.职工所购公房交换时,双方《已售公有住房交换合同》的印花税按合同记载的金额,以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三.职工所购公房交换中支付差额的一方,应按差额的6%的税率缴纳契税,其中超过3%的部分由政府贴...
公房上市呼唤评估规范
  像北京置业家园房屋置换咨询有限公司这种因二级市场的启动而新成立类似的公司和市场目前北京还有两家,分别为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建筑市场一层的百姓房屋交易市场。  但有关人士称,目前北京现有公房约1.5亿平方米,已售出公有住房近100万套,其中可上市出售的达6千多万平方米,市场呼唤更为规范、有效的为个人买卖或差价置换房屋的运作模式,并需要一批素质高、信誉高、效率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包括人们尤为...
购公有住房者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方面应有哪些注意事项?
  为保障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房产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房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证走廊、通道、楼梯畅通,对房屋的承重结构和暖气、燃气、上下水、供电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改,如确需拆改或维修时,必须先报经管房单位或有关设施设备的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为保持市容观瞻,临街门窗、阳台栏杆、扶手、外墙面等进行维修养护时,其形式和颜色应与本楼主体外形设计保持...
购买公有住房可享受哪些优惠计算折扣?
(1)工龄折扣。每一年工龄给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3元优惠。工龄计算到1991年底。(2)购买已租住公有住房折扣。为4%。(3)多层公有住房的面积折扣为5%,高层公有住房的面积折扣(包括装有电梯的独用成套公寓住房)为8%。(4)成新折扣为每年2%。但公有住房折旧后残值低于40%的,按40%计算。(5)房屋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6)付款折扣为20%。但1999年12月1日前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采取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除外。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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