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怒气冲冲的男女来到大港区公证处,对他们的父亲遗嘱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要求撤销公证书。原来这两个人是亲兄妹,他们的父亲刚刚过世不久,因为父亲留下的房产,他们与继母打起了官司。最后解除了对遗嘱公证书真实性的疑虑。 两年前,七旬老人韩某来到公证处,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的相关事宜。按照公证员的要求,韩某拿来了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自己遗嘱书的原稿。公证人员审查了韩某提供的遗嘱书原稿,...
遗嘱是对自己财产处分的一种积极形式。以前一般是老年人或身患绝症的人才会想到要立遗嘱,年轻力壮的人通常不会。首先没有这个必要,其次受中国传统的“未知生,焉知死”观念影响,年纪轻轻的立遗嘱也被认为是“不吉利”,仿佛画了道符诅咒自己一般。
但是,最近几年28岁~40岁的青年人选择立遗嘱的越来越多,时下的年轻人未雨绸缪地想到了“身后之事”。这与现实社会状况有关。以前社会相对稳定,人口流动少,意外发生的几率较低;现...
公证遗嘱是指由立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均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公证遗嘱经过审查后可以直接采信。更有利于立遗嘱人和继承人的权利保护。
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是: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
7月1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时,法院判决万某在丈夫陈某弥留之际所立代书遗嘱无效,代书遗嘱争议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予以继承。
1997年,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04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07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楼由万某继承。&rdquo...
遗嘱继承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的重要方式之一,逐渐被人们认可,继而越来越多的遗产继承纠纷出现在司法实践当中。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仅能够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生前意愿,也能够促进整个家庭生活的和谐和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目录: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认定
二、遗嘱继承的时效认定
三、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条文
正文: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认定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一)遗嘱继承的定义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不少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
房产继承中既存在遗嘱继承又存在法定继承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按照遗嘱继承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以下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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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太与其老伴孟大爷于2010年共同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夫妻共有的两处相邻住宅作如下处分:1、夫妇一方死亡后,先死亡者遗留下的房产份额由健在的老伴继承;2、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号住宅由其子继承,二号住宅由其两个女儿共同继承;3、夫妇俩健在期间,可共同变更、撤销遗嘱,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4、本遗嘱第一项在夫妇一方死亡后生效,第二项在夫妇俩均死亡后生效。2012年,孟大爷因病去世。2...
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