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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0 ℃

  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

  中文摘要:无遗嘱继承制度,又称为法定继承制度,是早于遗嘱继承制度产生的一项重要继承制度。虽然遗嘱继承制度在近代社会得到很大的发展,但不论是以无遗嘱继承制度为主的大陆法系国家还是以遗嘱继承为主的英美法系国家都十分重视无遗嘱继承制度,并不断完善其立法。在我国,民众仍比较习惯于实行法定继承,通过遗嘱处分遗产的并不多,法定继承制度在我国仍居于主要地位。但我国现行有关法定继承制度的规定已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相脱节,呈现出较多的弊端。当前,学术界已达成修改现行法定继承制度的一致意见,并有相关建议稿出台。但是大多数学者主要研究了德国、法国、瑞士、日本、英国与美国等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澳大利亚的无遗嘱继承制度的研究却很少有学者涉足。澳大利亚曾为英国的殖民地,其无遗嘱继承制度主要以英国法为基础,但经过200多年特别是联邦成立后的100多年的发展,逐渐将英国的无遗嘱继承制度本土化,形成了诸多适合澳大利亚国情的特色制度。这对我国完善法定继承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依据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关于无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从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背景、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的发展及其主要内容这几个方面,较为全面系统地研究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同时.

  英文摘要:The intestate success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inheritance system,and the intestate succession to the formation of the system is earlier than the wills inheritance system.Although the wills inheritance system has agreat development in the modern society,civil law countries and common law countries have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intestate succession system,and both of them continue to improve its legislation.In China,people are rather accustomed to the intestate succession than to the wills inheritance,.

  目录:内容摘要3-7 ABSTRACT 7-11

  引言14-15

  一、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的历史沿革15-21

  (一)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背景15-18

  (二)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的发展18-21

  二、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的主要内容21-35

  (二)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人的顺序及其应继份25-32 1.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人的顺序25-26 2.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人的应继份26-32

  (三)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之代位继承32

  (四)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遗产分割之特别规定32-35 1.生存配偶有权获得无遗嘱死亡者家产中的动产32-33 2.生存配偶有优先请求取得婚姻住所的权利33-34 3.无遗嘱继承之遗产合算原则34-35

  三、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之评析35-46

  (一)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人范围制度之评析35-37 1.血亲继承人范围比较宽35-37 2.赋予事实配偶以继承权37

  (二)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人顺序制度之评析37-41 1.配偶继承人无固定的继承顺序38-39 2.血亲继承人顺序采取亲等亲系结合制立法例39-41

  (三)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之法定应继份制度之评析41-42 1.区分配偶继承人应继份与血亲继承人应继份41-42 2.高度重视配偶继承权,赋予配偶遗产先取权42

  (四)澳大利亚代位继承制度之评析42-44 1.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单一42-43 2.被代位人的范围比较宽43 3.代位继承人应继份的分配采取"按支均分"与"按人均分"相结合的原则43-44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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