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限制,因此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继承权。只有取得继承权的遗嘱人才有义务在符...
【案情】
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二女,即子王甲,女王乙、王丙。王某妻子于2003年去世,王某于2012年7月20日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丁。
王某夫妻去世后遗有房屋一处,2012年11月15日,该房屋被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应得征收补偿款146万元。2013年初,王甲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其生前于2012年4月8日留有遗嘱,内容为“房子拆了儿孙王丁賣一套大房子”。王甲、王丁父子便主张上述拆迁补偿款应归其享有,王乙、王...
法律咨询:
我和妹妹幼年丧母,父亲在地震中不幸丧生。当父亲与他的同事一起被困在废墟之下时,他曾对身边的同事说,如果他不幸丧生,他要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我妹妹。这三位父亲的同事被救援人员成功救出后,将此事告诉了我和我的妹妹。但在我的父亲遇难前,他曾在公证处立过一份公证遗嘱,在那份遗嘱中,我的父亲将他的财产平均分配给了我和我的妹妹二人。
请问:如何判断遗嘱的法律效力?我的父亲对他财产的处理应...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设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
多份遗嘱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
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因为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进行了公证,其效力明显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公民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
其次,...
在什么条件下适用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担负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有按照协议取得遗赠人遗产的权利的契约。因此.只要扶养人履行了对遗赠人的义务,就有权按照这种协议接受遗赠人的遗赠,即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
导读: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只在日记里中有提及死后遗产如何分配的信息,能否体现是死者生前对财产处理的真实意思呢?日记能否取代自书遗嘱呢?
案例:猝然离世未留遗嘱 生前日记能否作为自书遗嘱
小汪的母亲赵大姐因病突然去世,并未留下遗嘱。但两套房屋的遗产如何处分,成了汪、赵两家...
问:李某与王某甲于1991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屋一套。2011年2月15日,王某甲出具打印件《赠言》一份写明:与李某的婚后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的二分之一赠送给妻子继承;社会保险部门结算的费用也归妻子李某所有。该件中签名处“王某甲”系打印,但盖有手印。
2011年10月18日,王某甲出具打印件《遗书》一份,该《遗书》明确写明:与李某的婚后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的二...
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自书遗嘱的订立有什么要求?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