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 、录音遗...
周江,男,39岁,河南省某县某贸易公司经理。周海,男,37岁,河南省某县某村小中教师。周某系河南省某村农民,家有房产在间,老伴早亡。他们生有二子周江和周海。1976年和1978年周江、周海相继结婚。周江无工作,在家务农,财贸固定收入,而周海在村小学任教,经济较其兄要好,并收入稳定。1980年,周某考虑到这一情况下,立下遗嘱,“我死后,房产归周江继承。”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此后,周江进城开办了贸易公司,生...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
我国继承法中承认可附义务。公民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往往还要托付其他后事, 这就发生了遗嘱中的义务,对于遗嘱人的这种终意表示,应予尊重并予执行。《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有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履行遗嘱中合法的义务,却接受...
我国患有精神疾患的人数客观存在,他们及其亲属同样存在订立遗嘱或继承的问题,那种想当然认为精神病患者不具有行为能力,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看法同样是对法律的误读。
一位精神病人立下遗嘱,对于遗嘱的效力,遗产继承人和被遗赠人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法院。在一般人的理解中,精神病人所立遗嘱应属无效。
江苏省无锡市两审法院对此种类型的案例曾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
病人留下两份遗嘱
现年55岁的...
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导致遗嘱无效的后果,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三个形式要件,缺一不可:
一是遗嘱人亲笔书写。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是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是注明具体日期。遗嘱...
70岁的陈某育有五个子女,名下有两套房产及大量存款。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又害怕过世后儿女为遗产问题发生争执,于是其书写一份遗嘱。但陈某在书写遗嘱时并没有签名及注明年月日,由此引起了该遗嘱是否有效的争议。
律师认为,《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亲笔书写”是自书遗嘱最重要形式特征。自书遗嘱从形式上应当符合...
自书遗嘱有瑕疵引起争议法院以常理推定遗嘱合法有效作者:记者 王 鑫 通讯员 庄永宏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自书遗嘱有瑕疵引发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一审判决遗嘱合法有效,争议房屋按遗嘱继承归其小儿子夫妇所有。 田某育有二子,后其与妻子调解离婚,1993年其购买了成都市内一建筑面积为55.10平方米的单位房改房,1998年11月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其小儿子在1995年1月登记结婚并一直...
配偶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阐明所有财产只由我和孩子继承,其他人无继承权;我们夫妇共有的房产是以他的名义作的房产证,现要作一份遗产公证以便更改房主姓名,公证处以不知遗书是否为他本人所写为由,不给予作公证,说是除非有法院的笔迹鉴定;但法院以没有财产纠纷为由不给鉴定。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我国公民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内容真实,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是有效的。您现在的关...
遗嘱,关乎的是自己的身后事,也处理自己的财产。那么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是不能够构成法律效力的呢?本文就将哪些情况下遗嘱要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困惑的人,欢迎大家浏览。
无效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