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原、被告是经人介绍后相识并恋爱, 2003年4月10日在X区X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05年9月被告突然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回家,也未与原告联系,杳无音信。经原告多方寻找被告未果后起诉于我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另查明,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无子女,也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债务。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是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3年4月10日在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开始同居生活。2005...
【案件】原告诉称,原、被告间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夫妻感情难以建立,双方曾于2007年10月23日协议离婚未果,从此,原被告间便分居生活至今,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离婚后,由于被告抚养子女的条件优于原告,故要求婚生女秦X随被告生活,原告以其应当分享的共同财产份额和其婚前个人财产抵作子女抚育费。
被告辩称,原、被告间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故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坚持离婚,被告同意...
【案件】原告郭琦(化名)与被告敖晓(化名)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确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04月09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于2002年10月15日生育一女,名郭晓(化名)。婚后原告为维持家人生计在城打工,被告在家持家务农,2005年02月原告外X打工至今;2007年02月被告带着自己的婚前财产和婚生女到娘家生活,双方至今互不来往,原告认为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2008年08月01日起诉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和抚养子女。
另...
【案件】原、被告于1994年相识,1995年登记结婚,生育男孩葛XX(1997年8月24日出生)。婚后夫妻感情不和,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
【案件焦点】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评析】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男孩葛X(1997年8月24日出生)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2009年给付子女抚育费750元,从2010年起每年给付子女抚育费1 500元至子女18周岁止(于每年年底给付),另原告用在...
【案件】原、被告于2007年1月登记结婚;婚生长女赵子(化名)出生于2007年10月17日。原、被告婚初感情尚可,自2007年起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口角打仗,自2009年2月14日起分居。原告于2009年4月8日诉来法院请求离婚。
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判决:“一、准予原告韩海(化名)与被告赵燕(化名) 离婚。二、婚生长女赵子归韩海抚养,被告赵燕 自2009年3月起每...
【案件】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02年3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共同生活期间未生育子女,未购置共同财产。2004年被告出走到外地后,至今未归。原告曾于2008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于2008年6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不准二人离婚。但时至今日,被告仍未回家,且音讯全无,现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原告诉称:我与被告于2002年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04年被告离家出走后,至今音讯全...
【案件】原、被告于2005年5月在XX县城一家信息公司相识,2005年6月22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原、被告婚前未充分了解,双方常为小事吵架;2005年10月1日,原、被告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离家出走,从此以后,双方分居生活一直至今。原、被告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另查明,原告有一台彩电、三组高柜、两套桌椅、一张席梦思床等嫁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5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6月22日便草...
独自居住在出租屋里的老韩拿到了法院刚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他显得非常沮伤。由于和妻子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他已经5次向法院提出离婚,除第一次调解和好的外,另外4次法院均判决未准予离婚。这次已经是第6次了,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韩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案情】
上世纪70年代中期,老韩由媒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徐女士,老韩的父母对这个徐女士非常满意,敦促两人尽快结婚。一个月后,两人在双方父母和众多长辈的见...
姑娘小李和同村的小伙小顾缔结婚约,小顾给付了小李大额的彩礼,小李则回礼、购买嫁妆,双方未结婚登记,仅按当地的习俗举办婚礼,之后共同生活。当小李发现小顾有赌博恶习后,断然提出分手。小顾随之起诉小李,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案情】
姑娘小李经村里老人介绍,与同村的小伙小顾相亲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17年3月某日,小顾带着见面礼来到小李家提亲,这天小顾给了小李父母20000元,又给了小李的弟弟2000元。
同年9月,小...
老许和妻子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儿子小许所有,小许成年并拿到房屋产权证后,即起诉老许及其再婚妻子、女儿搬离该房屋。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不支持小许的诉讼请求。
【案情】
2005年老许与妻子张女士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儿子小许随老许共同生活,夫妻两人共有的一套房屋归儿子小许所有,张女士不再承担小许的抚养费,待小许18周岁后,老许和张女士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直系亲属可以在房屋居住,但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