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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遗赠?具有法律特征是什么?
???房地产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房屋)一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的行为,遗赠的法律特征是:遗赠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行为。 ???房地产遗赠属于所有权转移,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 申办权属登记,按6元/平方米计征交易手续费,由赠与双方各承担50%。 ???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自2002...
赠与或继承的房产也需要交税吗
房屋买卖需要缴税是大家都清楚的,但是对于房屋赠与是否也需要缴税,可能就不是很清楚了。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 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
财政部规定房屋赠与产权无关者收20%个税
财政部规定房屋赠与产权无关者收20%个税 httpnews.Qq.com2009年06月15日1514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媛)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今天上午,财政部发布通知,房主要将房产赠给与该房屋产权无关的人时,对方需要缴纳该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规定,以下赠与情况免收个人所得税,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
房屋所有权人为何被判搬出房屋
房屋所有权人为何被判搬出房屋 来源陈海昶律师 基本案情 两原告婚后无子女,为老有所养,两原告与侄孙女(即被告),订立一份赠与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双方约定:“赠与人(两原告)将坐落在某处的房产赠与给侄孙女(即被告)所有”,“该房产依法办理过户后,赠与人仍然有权居住直至逝世为止,在此期间,受赠人无权干预赠与人的居住权”。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搬进与两原告共...
房屋赠与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当前,一些二手房的买卖用“房屋赠与”的方式进行,这是逃税的一种手段;并且过度宽泛的“房屋赠与”也为一些官员的腐败创造了条件。 因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手发布文件要求,“房屋赠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三种情形例外。这三种情况为:(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
什么是房地产赠与? 房地产赠与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民事法律行为。转让他人的人称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赠与的人称受赠人。 房地产赠与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与房地产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地产所有权所达成的协议。合同主体主要有公民、法人或国家。赠与合同内容包括房地产赠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地址;赠与房地产的位置、数量、类型、结构、面积、权属及杈证编号;双方约定的条件及权利、义务;交付赠与房地产日期...
过户房产执行问题概述
  根据法律规定,因买卖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合同法》实施前,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实践中也有不同做法,但《合同法》实施后,比较统一的观点认为:不动产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是物权变动的要件,不是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   以下是过户房产执行问题研究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已换房主未过户的房产能否强制执行   案情:  ...
房地产案件执行实务问题
  房地产案件执行实务问题   人民法院的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津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执法活动。其任务和目的是依法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和国家利益得以实现。在房地产案件执行实务过程中,由于房地产自身在财产价值、使用功能、取得程序等方面存在其特殊性,所以执行时应根据其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
对被执行人一直未居住的房屋可以拍卖清偿债务
对被执行人一直未居住的房屋可以拍卖清偿债务 2009-3-1694 [案情] 2006年6月,本案被执行人朱某某、贺某某夫妇在几天内,分别向九位申请人借款,其中李某2万元,丁某2万元,朱某5万元,龙某1万元,刘某1万元,胡某4万元,陈唐某6万元,陈某10万元,金某3万元,共计34万元,后朱某某、贺某某夫妇全家离家外出,从此销声匿迹,下落不明。仅留有自己居住的一栋两层半楼房价值约二十余万元,九申请人在起诉时向法院申...
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涉房地产执行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法发[2004]5号文件,即《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涉及房地产案件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及协助执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通知》的出台,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顺畅执行,规范执行和协助执行房地产案件的工作秩序,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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