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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房屋转租行为?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房屋转租包括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三个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俗称二房东)和次承租人(俗称租户)。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
房屋租赁证办理知识
  导读:本文介绍的是房屋租赁证办理的相关知识,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证申办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房屋租赁证的样式以及地区性房屋租赁证办理的举例说明,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知识要点】   房屋租赁证申办材料 房屋租赁证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证样式 地区房屋租赁证办理举例   【正文内容】   【房屋租赁证申办材料】   申领《房屋租赁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
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规定
  导读:很多人进行出租房屋或者想找房屋承租都选择了房屋租赁中介,个别不正规房屋租赁中介利用人们不熟悉相关的收费规定而过多收取中介服务费,具体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屋中介收费是如何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知识要点】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 各地房屋租赁中介费的惯例 房屋租赁法律解释   【正文内容】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
在现房租赁代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房租赁代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现房租赁代理是房屋租赁代理的一种,它是指已依法办理登记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租赁代理。现房租赁代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受出租人委托,出租人应向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房地产权属证书及有关资料。   (2)如受承租人委托,承租人也应向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承租人的有关证件。境内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境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个人非居住用房出售、租赁行为
  关于加强个人非居住用房出售、租赁行为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近年来个人投资房地产的意识不断加强,出现了大量个人从事非居住用房的买卖和租赁行为。为规范个人出售、租赁非居住用房的纳税秩序,加强房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
哪些房屋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
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工业、交通这、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军事用房,其他用房七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
究竟是“居住用房”还是“非居住用房”
案例一:2003年,王某购买了一间位于上海市西区的房屋。该房屋是一幢六层楼新工房的102室,因其紧靠一条繁华商业街,原房主自2000年起便在该房屋内开了一家茶叶商店。直至2003年,原房主因要出国便将该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售予王某。同时期,该幢房屋202室的市场价格约为70万元。王某购买该房屋后,申请了营业执照,经营服装生意。2006年,该房屋地块因市政建设需要拆迁。 案例二:李某有一间底层房屋。自2000年始,李某便...
租房未到期违约金怎么计算?
  租房未到期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2015年10月份和房东签的一年合同,2016年9月到期。现在我室友身体出问题要回家养病不能待在上海了,所以我们想提前退房(并且他的老公房半年内煤气漏过一次气,热水器坏了2次,水管爆过一次,马桶坏了n次,现在下水道又堵了,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住到4月底,我们2月底就跟房东说了的,已经提前俩月通知他了,他也同意了,接下来两个月的房租也已经付了。但现在他以我们违约为理由...
租房违约金怎么算?
  1、什么情况下要交房屋租赁违约金?   (1)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2)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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